人物介绍:孙昊亮,1973年生,陕西华县人,经济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9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读博士生。我校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2007年被评为首届青年教学名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陕西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知识产权法和科技法。在《法律科学》、《当代法学》、《法学杂志》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1部,主编和参编教材4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陕西省教育厅项目2项,西北政法大学校级项目2项。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简练的一句话道清了教师工作的本质,然而为教之道却是一个水滴石穿的过程,孙老师正是以此激励自己不断前进。作为一个法律人,他探索着专业领域的知识;作为一个教师,他始终坚持把学生放在第一位,不断思索着如何“传道”。
长风待时破浪 云帆终济沧海
每一段征程都是披荆斩棘的史诗,奋斗与拼搏的同时总是伴随着辛酸和孤寂。孙老师坦言自己虽然在知识产权法领域中有限的研究过程中得到无限的满足,但是知识产权法远未被广大群众真正的认识。对此,他举例说明,发达国家时常狭隘地利用知识产权来维护自己国家利益,从而对发展中国家造成损害。以苹果公司为例,几乎每一个苹果的产物都是依靠国外代工完成的,苹果公司却占据着巨额利润,而付出辛勤劳动的工人只能拿着微薄的薪水度日。基于此状况,知识产权并没有给社会带来想象中的福音。
在这个略显孤独的领域,孙老师未改初衷。在中国当下的经济环境下,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亟不可待。在成为世界工厂的同时,我们不仅住在了“工厂”边上,也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在得到GDP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如雾霾、扬尘之类的环境污染。而在这条转型之路上,知识产权法作为一种法律规范和无形的核心品牌,其重要作用日益突显。正是因为如此,十几载的孤独春秋没有消磨孙教授坚持的意志,取而代之的是点滴的积累和不懈的努力,最终守得云开见月明。在孙老师的眼里知识产权不仅仅是私权,也不仅仅是为了保护某一对象,而更是为了传递信息,共享知识,在此基础上共同发展,最终实现共同繁荣。
零落成泥 惟香如故
命运不是机遇,而是选择,因为选择,所以造就命运。孙老师正是这样选择自己的命运。大学毕业后,出于对教师职业的热爱,他选择登上三尺讲台。“我怀念大学时候老师给我的那种感觉,可以和学生交流探讨,虽然是默默付出,但这些付出都是幸福的。”
十八年的执教生涯就像一串珠子,不同的是珠子上串联的是幸福和沉思。被学生围着请教问题时是幸福的,曾有一次在两百多人的大教室上课,不巧遇到话筒故障,为了能让所有学生听清楚,孙老师索性站在教室中间讲课。整堂课没有一个学生发出噪音,每一个学生都在用心聆听,学生们一双双带着求知欲望的眼睛构成了一副完美的图画留在了孙老师的印象中。“尽管一堂课结束后我觉得口干舌燥,嗓子也变哑了,但内心的兴奋是不言而喻的,这也是做教师的最大的幸福。”他快乐地回忆道。
而引起孙老师沉思的是如今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在不断增多,反而使得师生交流较之前频率大减。对此,他尝试着从“授业”到“传道”的转型:在传授学生知识的同时也试着将自己收获的人生与学术上的智慧通过一定的方式分享与学生。知识可以被信息化,然而智慧是无形而永恒的,用孙老师的话来说就是“能说出来的就一定不是智慧”。拥有智慧也就更容易掌握知识,但难的是智慧是抽象的,传授抽象事物不仅需要借助其他外力,也需要更多的尝试,摸着石头一步步过河。
授道贵以专 为师亦为友
在孙老师看来作为一名好老师应该具备三个要素:研究、熟悉、激情,即对所授知识要有研究,并能烂熟于心,并在此基础上调动激情,才能给学生烹饪知识的盛宴。其中最重要也是最容易消逝的是激情,怀揣激情方能生动演绎。所以,孙教授一直不忘自己初衷,用激情点燃课堂,从而吸引更多的学生关注课堂,使学生学有所成,青出于蓝。“之所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就是因为老师点燃了学生的求知欲,学生能更积极的探索未知,获得知识。”他这样总结。
良师如良将,可遇不可求。在孙老师心中,对自己的要求不仅仅是传道授业,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如何引导学生。他将学生与老师的关系比作干柴和烈火,充满求知欲的学生就像一段干柴,具备可燃的条件,而老师的引导则是烈火,在两者的配合下最终点燃知识的光芒。此外,孙老师格外重视学生思想的自由,在他看来人的灵魂是生而自由的,因此作为教师的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学生的灵魂能有一点积极影响便是他最大的欣慰。作为研究生导师的孙老师正是用这些理念引导着自己的学生在求学路上的发展,他与学生是良师也是益友。
谦虚如此,诲人不倦,孙老师以他的个人魅力赢得学生的尊重和喜爱。在教师这个他所挚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严于律己,无怨无悔。(学通社 陈礼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