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院原名经济法系、法学二系,始建于1985年5月。该学院是我国西北地区经济法学教学、研究、培训和信息资料中心。
学院现有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四个硕士学位点、一个法学(经济法方向)本科专业。设有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公司公司法六个教研室及经济法学、房地产法学、金融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经济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等12个研究中心。学院在课程设置上突出强调实践性与应用性,目前开设有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资源法4门必修课,以及金融法、财税法、房地产法等20余门经济法方向选修课。
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学院在办学规模、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绩。学院现有教师50名,其中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30名,博士与博士 在读18名,显示了较强的师资力量。经济法学科1995年被评为司法部重点学科,2001年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金融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四门课程先后被评为陕西省省级精品课程。近叁年来发表学术论文820余篇,出版学术专着19部、获省部级奖励13项;目前承担科研项目共37项,其中国家级项目7项。教学研究方面,出版教材38部,其中,国家级规划教材3部,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6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土地与房地产法和金融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在西部地区乃至全国法学界和法学教育界有着重要影响。
在人才培养和课程设置方面,突出强调实践性与应用性,除开设基础的专业理论课程之外,同时开设有与专业核心课程直接配套的、实务性很强的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资源法等多门案例评析课程,以及金融法、证券法、保险法、房地产法等多门实务操作性课程。
学院现有本科生1400余人,研究生300余人。毕业生分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司法机关、党政机关、教学科研单位、金融系统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等行业和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