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中央的“一号文件”,还有刚结束的十七届叁中全会,都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了一个重要议题。在陕西,就有这样一位心系农民专业合作社、把法律援助送到田间地头的博士后律师廉高波。
廉高波1994年从延安大学政教系毕业后考入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攻读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后分配至建行深圳分行工作,但勇于打破现状的性格使他辞去令人羡慕的工作,进入了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在开展律师业务的同时又考入西北大学经管院,师从着名的经济学家邹东涛教授、叶祥松教授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也正是在此期间,他接受了两位博导及当年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韩松教授的建议,将对农村经济组织的研究作为博士论文的方向。
也正是从那时起,从未接触过“叁农”问题的廉高波对农村、农民、农业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完成了博士论文《中国农村经济组织、模式、变迁与创新》取得博士学位后,廉高波回到了母校西北政法大学工作,但好学的他并不满足,2006年又进入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开始了博士后阶段的继续研究,在这里他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自己进一步的研究目标。两年多来,他调研过30余家合作社,已建立长期对口联系和援助指导的专业合作社有延安宝塔区小张沟养猪专业合作社、延川县永涛红枣加工专业合作社、靖边县大草原洋芋专业合作社、靖边县东坑镇兴农农民洋芋专业合作社、横山县田园蔬菜专业合作社等十余个专业合作社。
延安甘谷驿镇小张沟村是一个养猪专业村,2007年8月,江苏昆山大唐村与小张沟结成了帮扶对子,两个村庄签署协议约定为支持小张沟村扩大养猪产业,大唐村对口扶助小张沟村3年。截至目前大唐村已提供援助资金100万元,帮助小张沟村建成300头养殖规模的养猪场一座。廉高波多次前往小张沟村,与村里发展养猪产业的带头人、村支部书记张瑞祥共同探讨并指导如何成立小张沟养猪专业合作社。廉高波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小张沟村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就几个处理方案详细向有关人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2008年10月,廉高波再次前往小张沟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大唐村的建议,提出村委会应将捐赠资产租赁给合作社的建议获得了村委会干部与合作社发起人的一致认可,自此很好地解决了一直困扰小张沟村和区镇领导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