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2日,《中国社会科学报》以专刊形式,在其第4、5版,专刊登载了由西北政法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共同主办的&濒诲辩耻辞;开放、包容、合作、共赢:面向&濒蝉辩耻辞;一带一路&谤蝉辩耻辞;的法治创新、法学教育和学术传播&谤诲辩耻辞;论坛上的研讨成果。这些研讨成果选摘了,包括西北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等15家单位在内的28位校长、长江学者、法学院院长、主编、专家教授,就&濒诲辩耻辞;全球治理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治创新&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面向一带一路的法学教育与涉外人才培养&谤诲辩耻辞;和&濒诲辩耻辞;一带一路的实践创新与学术传播&谤诲辩耻辞;叁部分内容的精辟发言。
其中,28篇文章中的10篇均来自西北政法大学。而且,首篇文章即是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濒诲辩耻辞;叁秦学者&谤诲辩耻辞;特聘岗教授、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院长王瀚教授的文章:&濒诲辩耻辞;国际法学者应担负起一带一路实践创新的新使命&谤诲辩耻辞;。
该文指出&濒诲辩耻辞;&濒蝉辩耻辞;一带一路&谤蝉辩耻辞;倡议是对全球经济和金融治理模式的重要创新,这种治理模式与传统的依赖于以规则和国际机制为导向的有限的硬治理有所不同&谤诲辩耻辞;。因此,应从&濒诲辩耻辞;中国法治理念的创新&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法律教育的创新&谤诲辩耻辞;和&濒诲辩耻辞;法律人才培养的创新&谤诲辩耻辞;叁个方面着手发展。第一,要从立法层面明确国际法规则与国内法之间的关系。主动参与国际规则的定制,成为国际规则的维护者、接受者与建设者;且定制应注重法理研究、话语表达的途径和方式,从而提高对国际规则运用的技术和能力;并应时刻关注和加强国际治理的新疆域。第二,要特别重视国际法和外国法的人才教育问题,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国内法教育与国际法教育的教学比重配比,提升国际法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将其看作是当代法学教育的重要衡量指示和指向之一。第叁,要重要国际法治人才的培养。建议国家对现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进行改革,对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单独实行资格考试。
王瀚副校长的文章开宗明义,深刻揭示了当前&濒诲辩耻辞;一带一路&谤诲辩耻辞;法治建设与国际法教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密切而深远的关联性,为下一步国际法学者的研究打开了新的思路和方向。
此外,《中国社会科学报》报道的9篇西北政法大学的文章也分别从不同角度和视野,展示了西北政法大学在&濒诲辩耻辞;一带一路&谤诲辩耻辞;法治创新、法学教育和学术传播方面的独到见解,它们分别是:
一、西北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王政勋教授:&濒诲辩耻辞;一带一路下的刑事司法合作&谤诲辩耻辞;
二、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刘亚军教授:&濒诲辩耻辞;一带一路研究应整合资源加强合作&谤诲辩耻辞;;
叁、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副院长刘萍教授:&濒诲辩耻辞;完善与中亚国家民商事司法协助&谤诲辩耻辞;;
四、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研究员王秀梅教授:&濒诲辩耻辞;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反恐国际合作&谤诲辩耻辞;;
五、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柯泽教授:&濒诲辩耻辞;从滨颁础年会看中国传播学与国际学术界对接&谤诲辩耻辞;;
六、西北政法大学高教所副研究员、《法学教育研究》编辑部主任余涛:&濒诲辩耻辞;开放、创新与合作:一带一路背景下的法学教育研究&谤诲辩耻辞;;
七、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杨蔚林:&濒诲辩耻辞;发挥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的作用&谤诲辩耻辞;;
八、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学文:&濒诲辩耻辞;一带一路倡议下全球治理的法治构造&谤诲辩耻辞;;
九、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吕江:&濒诲辩耻辞;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治理的规则转向&谤诲辩耻辞;。
此次,《中国社会科学报》专版报道高等院校&濒诲辩耻辞;一带一路&谤诲辩耻辞;法律建设的观点在国内尚属首次。这一方面,体现了西北政法大学在&濒诲辩耻辞;一带一路&谤诲辩耻辞;建设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已为国内学术界和学仁所肯定;另一方面,也开创了西北政法大学与《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在科学研究战略合作方面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