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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李伟弟:“团结就是力量”的新时代意义

  • 2021年03月02日
  •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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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镇北庄村全体党员的回信中谈到“团结就是力量”的重要命题。“团结就是力量”既是从燕赵大地唱响,继而在全中国不断传唱的一首革命歌曲;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贯穿于党的发展历史的重要思想;更是深刻积淀于我们的精神血脉和历史传承中的文化基因。在新时代继续弘扬“团结就是力量”的精神内涵,对于我们开启新时代新征程有着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团结就是力量”的历史内涵。“团结就是力量”蕴藉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体现了中华民族深厚的精神底蕴和文化传统。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对于“团结就是力量”的表述就相当丰富:《周易》中阐释了“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涵义;孔子讲“君子周而不比”,强调是君子之间的调和与团结;孟子在天时与地利的对比中,强调“人和”的积极作用;荀子讲“民齐者强”,孙武认为“上下同欲者胜”都充分肯定了团结的实施效果,认为通过团结能够达到积蓄力量,实现强与胜的良好作用。毛泽东同志曾多次谈到“团结”的作用,并在阐释“团结”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中不断丰富着“团结”的内涵。而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时期分别建立了国共合作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更是彰显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的鲜明主题。回顾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的最终胜利,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人深刻理解“团结”的重要价值,并且能够不断在实践中求取团结,在团结中促进发展。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时刻体现着“团结”的理念,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建立、“团结统一”民族精神的凝聚,再到“两弹一星”精神、抗击非典精神、伟大抗疫精神等精神谱系的展现,无不涌现着团结的力量和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百年史是一部团结带领人民为美好生活共同奋斗的历史”,这一论断深刻指明了中国共产党注重团结、巩固团结、发展团结的历史传承和精神内涵。

“团结就是力量”的价值内涵。马克思主义指出,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是实现解放的根本途径,充分体现了“团结”在民族解放、获得自由中的作用,也昭示了团结凝聚力量的客观作用。从马克思主义的相关观点出发,我们能够更加明晰“团结就是力量”中蕴藉着的多重价值内涵。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团结就是力量”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一百年来的奋斗实践过程中,正是团结了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群体、民族,才实现了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才开启了“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征程。“团结就是力量”需要依靠人民的支持,“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是中国共产党攻坚克难的重要法宝,也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立场的体现,而团结人民正这一命题的逻辑前提,即在团结人民的基础上依靠人民,在为了人民的目标实践中巩固团结。正是在“团结”的基础上,才保证了全国各族人民与中国共产党同向同行、同频共振,而不会离心离德。从“团结与力量的逻辑关系”来看,至少体现了势与能、价值评价与价值选择、目标与结果等叁种关系。从势与能的关系来看,“团结”意味着党领导人民的价值趋向,而“力量”意味着党领导人民的价值实现,有了团结才能将动能转化为效能;从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来看,“团结就是力量”是价值评价与价值选择的协调统一,团结的过程是人们进行利益取舍、关系评判后做出选择的过程,需要人民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做出正确衡量和取舍;从目标与结果的关系来看,团结是我们实现发展的价值目标,力量是我们推动发展的客观效果,二者的统一才能实现从目标向结果的转化。

“团结就是力量”的实践内涵。“团结就是力量”绝不是空想的、唯心的、口号式的,在新时代背景下,这一命题需要被纳入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的伟大实践中去考量。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论述,在具体的团结实践中,至少囊括了四个层面的涵义。一是要实现党与人民的团结。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党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价值目标。对比一百年来中西方政党实践的历史来看,我们能够发现,只有坚持人民与党团结才能保证团结的力量性、方向性和持续性,才能实现人民幸福和美好生活的愿景;只有党与人民团结才能保证党长期性、稳固性,不能脱离于人民谈团结。二是要实现党内与党外的团结。党内首先要团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他还指明了团结系统性——“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其次是党内与党外要团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巩固和发展爱国主义统一战线,并指明统一战线追求的团结内涵是广泛的、坚强的、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向着共同目标前进的团结。叁是要实现民族之间的团结。民族团结是贯穿中国历史的深刻经验教训,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价值,他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坚决反对一切危害各民族大团结的言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四是要实现国际之中的团结。习近平总书记在国际社会中多次阐述了团结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意义,始终以合作共赢的积极态度发出“中国声音”。面对疫情问题,习近平在2020年11月召开的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议中指出,要在以团结取代分歧,以理性消除偏见,凝聚起各国携手抗疫的最大合力;在2021年2月召开的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他进一步强调,前所未有的挑战需要前所未有的团结协作。

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举行春节团拜会的讲话中谈到,“我们要认真回顾走过的路,不能忘记来时的路,继续走好前行的路”。习近平总书记对于西柏坡党员对于“团结就是力量”的回信,正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思来路、知去路的可贵品质。随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我们需要继续弘扬“团结就是力量”的时代价值,从而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团结协作,上下齐心,共同奋斗,将团结而来的磅礴力量贯通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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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到达陕北后,由于革命形势与政治环境发生的重要变化,党的建设需要更具有紧迫性、全面性。但在全国抗战初期,党的干部大约只有2万余人,干部匮乏对这一时期革命任务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张闻天曾专门指出,“干部的极端缺乏——各方面要,无法应付”。与数量上的不足相对应,干部能力不足的问题也日渐突出。这一时期的革命斗争形势极其复杂激烈,革命根据地同时面临革命与建设的双重任务,由此导致干部需要由无产阶级革命者向革命者与建设者的双重身份进行转变,干部队伍整体的思想政治觉悟、革命理论水平、教育文化素养及实践工作能力亟须全面提升。对此,中共中央到达陕北后立即恢复因长征停办的“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并将其正式命名为“中共中央党校”,于1935年11月中旬正式复校复学。同时,为应对革命发展的现实需求,中共中央政治局特此提出以培训“群众的、军事的、党的、政治的四种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表明了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向专业性、综合性、精准性发展的客观要求。1937年5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指出,“指导伟大的革命,要有伟大的党,要有许多最好的干部”。随着全面抗战的爆发,中国革命的发展变化赋予了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重要的历史责任与使命。1937年10月,毛泽东在《目前抗战形势与党的任务报告提纲》中提出了“从苏区与红军的党走向建立全中国的党”这一战略任务。在1938年9月召开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决议中提出“必须加紧认真地提高全党的理论水平”,要求自上而下一致努力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灵活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及国际经验应用到中国每一个实际斗争中来。自此,延安时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向正规化、现代化方向迈进。这一时期,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集中凸显出以下特点。 在顶层设计方面,制定并实施相关法律与政策,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法可依、有令可循 1939年4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中,要求“实行干部教育,培养抗战人才”。1941年5月颁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规定“加强干部教育”,“实施公务人员的两小时学习制”。1943年2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简政实施纲要》在“统一干部管理,调整和提高干部”章节中,分析了边区各级干部中诸如缺乏文化知识和独立工作能力,存在狭隘经验主义、宗派主义甚至思想意识腐化蜕化等问题,要求改造行政学院为区县级干部学校,并在重新制定学习计划与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坚持贯彻整风的思想教育。同年5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中确立了“努力学习,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干部准则。上述法律法规分别从宪法性规章、政府规定、行为公约等方面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确认,赋予了其法律价值与效力。 与上述法律法规相对应,对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要求大多以党内政策文件的形式颁布实施。例如,1939年3月,中央干部教育部制定《延安在职干部教育暂行计划》,针对不同的干部分类实施教育培训;1940年1月、3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分别发出《对于干部学习的指示》《对于在职干部教育的指示》,中央宣传部先后发出《对于加强干部策略教育的指示》《对于抗日根据地在职干部教育中的几个问题的指示》《对于提高延安在职干部教育质量的决定》等相关文件;1941年12月,根据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抗战形势的重大变化,中共中央提出“积蓄力量,恢复元气,巩固内部,巩固党政军民”的方针要求,其中重要内容即在于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随后通过的《中央对于延安在职干部学习的决定》《中共中央对于延安干部学校的决定》《对目前党校的整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的工作要求、培训计划、指导思想等相关内容,对于整合教育教学资源、提升培训育人实效、优化教师学员队伍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与此同时,根据中共中央的工作指示,各革命根据地也紧跟延安步伐,借助整风运动的形势相继出台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整顿,如晋察冀边区发布《对于目前各地干部教育的决定》(1940年1月)等。 这一时期对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出台了大量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文件与中国共产党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密切关联,凸显了中国共产党在逐步从小党发展为大党、从局部执政到创立新中国、从无产阶级革命向社会主义建设过渡等一系列深刻转变的过程中,对于如何培养干部、为谁培养干部、培养什么干部等问题的探索与回答,指明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方向和主要内容。总的来看,延安时期是中国革命发展的关键转型期,也是中国共产党积累治国理政经验的重要时期。在中国革命的语境中,这些宏大的历史背景与革命任务要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客观上承担着解放人、改造人、培养人的重要功能,而这一功能要求必然是长期性、根本性、革命性的,需要在政治和法律的双重作用下保证实施效果。 在教育原则方面,着重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推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力求教育走深走实 针对干部队伍整体理论弱化、实践虚化及观念偏差等问题,延安时期干部教育培训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培训群体的类型、层次、内容也不断得到提升。据李维汉回忆,1937年5月,仅在中央党校培训的干部学员主体上至少囊括了红四方面军干部、陕北干部、老干部、高级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抗大党员、白区学运干部、工农以及文化水平较低的干部等群体。这一时期人员分级分类教育体现出因需施教、因材施教的工作理念,也表明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系统化的态势。 鉴于文化程度、工作性质、学员结构等差异,这一时期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线是依靠科学理论指导科学实践活动,其主要内容是围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及其在中国革命中的具体运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把学习提升到关系党的根本目标的战略高度,毛泽东在会上提出了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任务,他强调,“学习理论是胜利的条件”,并向全党发出开展学习竞赛的号召。张闻天着重说明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刻内涵,即加强马列主义的革命精神与方法的教育,用实际问题来说明马列主义的原则。会后,中央党校在课程设置上着重突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党的建设相关内容的学习。例如,将党史、党建教育摆在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位置,在开展“联共(布)党史”学习的同时,由陈云讲授《党的基本组织原则》《组织工作与领导方法》《支部工作》,谢觉哉讲授《中国共产党》《党员》等专题。在中共中央《对于干部学习的指示》中,再次强调全党干部都要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的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具体运用;在《对于办理党校的指示》中,明确了党校的基本任务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与实际教育干部”,教学的中心目标是“求得理论与实际的一致”。1941年5月,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报告中提出,干部教育培训“应确立以研究中国革命实际问题为中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为指导的方针,废除静止地孤立地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方法”。同年12月,《中共中央对于延安干部学校的决定》重点纠偏了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教条主义、主观主义、本本主义等错误倾向,强调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为了解决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而不是各种原则的死记和背诵,要求加强对国史、国情、党史及政策的教育,“使学生既学得理论,又学得实际,并把二者生动的联系起来”。 上述教育实践凸显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政治导向和科学属性。其深刻价值在于,中国共产党在彼时历经二十余年的艰苦奋斗后,需要建构出一套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实际的话语逻辑和实践范式。这一“结合”的过程并非“话语再造”或“概念重塑”,而是逻辑契合、内容互嵌、语用融合的,具有对中国革命实践进行正确引领和科学阐释的功能,由此体现了党在干部的思想引领、价值规范、行为塑造等方面力图实现一体化、本土化的实践倾向。 在教育内容方面,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提升革命素养与建设能力同步进行,为革命转型奠定了基础 毛泽东在创办党的历史上第一所干部学校——湖南自修大学时,即明确了思想教育与知识教育相结合的教学要求。可以说,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开展之初就具有实现思想解放与人的解放双重功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党的干部教育培训迥异于旧式的私塾教育,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学校的“文明教育”,其鲜明地体现出阶级性、实践性和革命性等特征。历经多次调整和优化,延安时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教育内容上,主要分为四类:一是业务学习。从事党务、政治、宣传、组织、经济、卫生、民运等各个部门的干部均要开展业务学习,学习内容囊括相关业务知识、政策法令、工作经验、相关历史及科学知识等方面。二是政治学习。包括时事教育和一般政策教育,主要以报纸、时事报告、时事讨论会等形式进行。三是文化教育。涵盖了国文、数学、历史、地理、自然知识和政治常识等方面的学习,例如徐特立、廖承志等人就在中央党校讲过自然和地理课。四是理论教育。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教育、党的宗旨和党性教育、具体科学理论学习等方面。这四类课程有机结合、互相嵌入,形成全面提升思想教育、知识水平及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着力在通过革命活动实现人身解放的同时,以教育培训的形式使党的广大干部自觉融入人民革命中,从“灵魂深处”找寻和践行中国革命的使命与责任。 为提升教育教学实效,延安时期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教学过程中与现代教育进行对接,对教育环节进行了深度优化,建立起科学的教学体系。首先,在教学理念上,对不同层次、不同需求、不同类别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思路进行了统一,即通过将学习与工作放置在同等地步,构建了全党上下一起学、在战斗和工作中学、党校集中学和“见缝扎针”学的教育工作理念。其次,在教学管理上,建立了一系列常态化学习的制度,切实保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规范、行之有效。一是设立学习节,加强学习的普及化、大众化、常态化。自1940年起,确定每年5月5日为“五五”学习节,专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二是规定固定的学习时长。要求党员干部在不妨碍业务工作、战争、身体健康等情况下,一律坚持每日两小时学习制。三是成立学习小组。将文化理论水平相近的同一单位干部进行编组,分类开展学习研讨、互促互学。四是建立讲授辅导制度。以设置学习小组指导员、巡回教育站、顾问团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指导和答疑解惑工作。五是实行定期测验考试。以日常考查、临时测验、学期考试、毕业考试等多种形式强化教育观测和监督学习。六是建立考核评定制度。以政治鉴定或组织鉴定衡量学员党性修养,以学业鉴定审核党员学习成绩,加强过程管理和成效考核。再次,在学习方式上,主要以自学、讨论、座谈、讲课等形式为主,注重精学、细学、研学、联系党史与实际问题学,促使干部教育培训学讲结合、学懂弄通、真学真用。尤为重要的是,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使广大党员干部将历史与现实、个体与社会、局部与整体等不同层面的问题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系统化的学习,真正融入党的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中,建立起统一的思想认知和规范认识。 事实证明,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强基固本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经验,也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内在要求。回溯延安时期的实践经验,主要着力于为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体系的构建提供“一泓清泉”,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需要着眼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宏伟使命,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主线,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 〔本文系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22&ZD025),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群团组织建设经验及其当代启示研究》(20CDJ00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人民法院报】延安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践探索 https://rmfyb.chinacourt.org/content/202503/21/article_968592_1390963239_5947844.html

    2025-03-21
  • 法治日报丨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迈上新台阶 来自高校的法治力量惠民生暖民心

    今年,司法部联合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发布《对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与改革发展高校法学教育紧密结合,有力促进法律援助服务均等化。 “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我们将以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宣传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教育双融双促,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负责同志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近年来,各地积极落实司法部相关文件要求,鼓励引导高校师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法律援助实践相融合,为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有力贡献。 据了解,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已依托高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00余个,全国共有在册法律援助志愿者6.2万名。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西南政法大学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是全国首个培养面向困难群体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特殊法治人才班集体。自2020年起,实验班已面向全校公开选拔招募有志从事公共法律服务事业的学生近160名……”谈及此处,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张伟难掩心中的喜悦。 “针对听障人士缺乏专门法律服务人才的现状,西南政法大学于2021年1月开设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旨在培养一批既懂法律、又懂手语,能够为听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张伟告诉记者。 据了解,首届西南政法大学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学生毕业后,有的选择继续考研深造,有的进入律师行业或在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顾问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在首批毕业的38名学生中,12人入选重庆市聋哑人法律援助手语翻译人才库。 在张伟看来,这些既懂法律、又懂手语的复合型法治人才,能用一双“会说话”的手,传递法治温暖,让优质法律服务向更多特殊群体延伸。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项焱介绍说,为了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培养专业法治人才,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于2021年12月开发了数字化实训平台,平台汇聚法律咨询实时数据以及中心成立以来的电子案卷等数字资源,切实促进了学生从课堂训练到社会实践的知行合一,努力缩短学校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之间的距离,不断提升学生的“实战”能力水平。以谭佐财为代表的20多名大学生志愿者获得了“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等奖项。 打造人才“蓄水池”,积蓄发展“源动力”。各大高校纷纷大力开展人才培养工作,为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充实了有生力量。 此外,记者注意到,当前一些高校已经构建起志愿服务记录评价体系,灵活采用记录式、学分式、星级式等评价方法,形成科学评价结果,并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师生评奖评优、推优入党、升学就业以及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等的重要参考,鼓励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到法律援助事业当中。 各地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贡献“高校力量”,司法行政机关也积极落实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举措,为人才培养提供实践平台。 据了解,黑龙江省司法厅与省内高校法学院建立沟通对接机制,连续6年实施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法律援助项目。项目启动以来,13所高校181名优秀志愿者赴36个偏远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培养了一批既有专业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律援助人才。 云南省实施大学生志愿者项目,每年招募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并在入学就业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有效提高了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您好,这里是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这是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每次接到求助者来电时的开场白。 多年来,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以“学以致用,践行公益,服务社会,弘扬法治”为宗旨,为困难群众竭诚提供专业法律援助服务、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让法治阳光照亮服务对象的前行之路。 在理发店“办了张卡”,后因理发店搬到别的地方导致使用不便,理发店又拒绝退款,这该如何处理?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就曾接到过此类求助。 2023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一居民在一家理发店充值办卡,理过几次发后卡内剩余一定金额。后理发店搬至较远的地方,原有余额转移至新店可以继续消费。居民认为新的店太远不方便,要求理发店返还余额,却被理发店拒绝。 接到求助后,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小组成员立即了解相关情况,总结双方争议焦点,在专业教师指导下持续跟进此案,后经法院调解,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感谢工作人员如此细致认真地为我解答法律疑问,帮助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事人发来电子邮件感谢道。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冬雪是指导创办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老师之一,她告诉记者,2023年,该中心共收案73件,正式受理并成功办结56件,获得了诸多当事人的感谢与赞誉。 “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竭尽全力为每位上门寻求帮助的困难群众提供合法、合理的解决途径,力求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多年来,许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在志愿者的帮助下依法维护了自身权益,走出了无助的困境。”项焱介绍说,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至今,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3.6万余次,代写法律文书1万余份,代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3599件,为许多困难群众送来了法治温暖。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成立至今,共接待来访群众18万余人次,解答当事人法律咨询两万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数1.2万余份,代理案件5500余起,为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贡献了高校师生的一份绵薄之力。”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指导教师张革告诉记者。 “2024暑期高校法律援助志愿行”实践活动是陕西省司法厅与共青团陕西省委联合开展的专项活动,动员大学生志愿者利用寒暑假返乡到法律人才短缺地区提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为维护偏远地区群众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此外,记者还了解到,陕西省还将“法律援助志愿行”纳入省委宣传部组织的陕西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为基层偏远地区群众送去关怀。 黑龙江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各高校教师、学生等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强化法学实践教育。自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以来,大学生志愿者共参与办理案件54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2.7万余人次,起草法律文书3200余份,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西南政法大学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培养出来的法治人才不仅参与听力障碍群体的法律服务项目,还着眼于给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为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添砖加瓦。 “学生们除了参与听力障碍群体法律服务项目外,还会主动制作一些普法短剧、短视频。如他们紧盯‘八五’普法规划‘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工作要求,聚焦听障群体网络普法短板弱项,联合司法机关、残联组织、律师事务所、特殊教育学校等社会力量,结合听障群体沟通习惯,创新开展‘沉浸式’无声普法,综合运用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听障群体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强化普法效果。”张伟说。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有助于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举办“明法致公”系列活动,与杭州市工会建立长期普法宣传合作关系,连续多年参加全国总工会组织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普法宣传活动。 截至目前,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先后组织举办法律讲座百余次、校内外模拟审判百余次;在陕西多个城市及山东、河南等地开展法律咨询800余次、专题法律宣传600余次,努力营造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良好风貌。 在此基础上,一些院校强化志愿服务成果运用,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其中,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长期深入基层普及法律知识,并通过研究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撰写研究报告,适时向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提供有关困难群体权益保障的法律建议,推动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相关项目荣获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等重大奖项。 记者了解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等5所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这些法律援助工作站将凝聚志愿者力量,充分发挥大学生志愿者的作用,将法律援助的温暖和力量以更生动的形式传递给群众。 陕西“法律援助志愿行”专项活动将大学生志愿服务与实践调研相结合,以大学生志愿者视角,实地调研基层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情况,通过调研报告的方式将基层情况反馈到相关立法、司法部门,不断促进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 在司法部的有力指导和各省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推动下,来自各省高校的法治力量积沙成塔,握指成拳,汇聚成服务群众的强大法治合力,惠民生暖民心,喜结累累硕果,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工作保障,强化与社会工作和教育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确保2025年基本健全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按期完成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目标。同时,配套建立实施‘法援西部’‘法援基层’计划,为广大高校法学毕业生拓展就业出路,为西部地区输送、储备一批较高素质的法律服务人才,最终实现全国法律服务资源的均衡配置。” 【司法部】法治日报丨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迈上新台阶 来自高校的法治力量惠民生暖民心https://mp.weixin./s/eVGZpiK5lo2yXXWREemDiA

    2024-12-07
  • 民商法学院党委开展“弘扬革命精神,汲取奋进力量”主题党日活动

    为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奋进力量,10月26日,民商法学院党委组织党员干部赴蓝田县鄂豫陕根据地葛牌镇区苏维埃政府纪念馆参观学习。 葛牌镇作为原红二十五军于1935年在陕西关中地区建立起来的最早的红色革命根据地,拥有丰富的红色资源和深厚的历史底蕴,是传承红色文化、弘扬革命精神的重要载体。党员同志们参观了纪念馆三大展厅,认真观看了革命文献资料和战争武器实物,深刻了解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五军在程子华、吴焕先、徐海东等革命先辈的带领下,长征入陕,创建葛牌镇区苏维埃政府的光辉历程,了解了葛牌镇革命根据地的建设背景、建设过程和历史地位,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革命先烈们不畏牺牲、英勇斗争的革命作风和不屈不挠、披荆斩棘的革命精神。 全体党员将以本次党日活动为契机,深刻领会革命先烈们的崇高精神,将红色基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工作中去,为民商法学院的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供稿:民商法学院 撰稿:白晴宇 审核:朱茂)

    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