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2018届学生离校工作整体部署,经研究决定,7月2日举行2018届本科学生毕业典礼。毕业典礼结束后,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7月3日举行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科学生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
1.7月2日8∶00,在长安校区中心广场举行本科学生毕业典礼。
2.本科学生学位授予仪式安排如下:
日? 期 |
时? 段 |
学? 院 |
人数(人) |
地? 点 |
? ? 7月2日 ? ? ? |
10:00-13:00 |
经济学院 |
484 |
“满天星” 学术报告厅 |
13:30-16:30 |
公安学院 |
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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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9:00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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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3:00 |
民商法学院 |
441 |
天平楼AJ33教室 |
|
13:30-16:00 |
经济法学院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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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30 |
新闻传播学院 |
296 |
||
10:00-11:30 |
商学院 |
226 |
校务楼 二楼报告厅 |
|
13:30-15:00 |
刑事法学院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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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7:00 |
行政法学院 |
219 |
||
17:30-19:00 |
国际法学院 |
185 |
||
10:00-11:30 |
外国语学院 |
171 |
图书馆 一楼报告厅 |
|
13:30-15:00 |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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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6:30 |
反恐怖主义法学院 |
57 |
二、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7月3日8∶00,在雁塔校区田径场举行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叁、离校派遣工作安排
1.本科生于7月3日、4日全天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研究生于7月3日下午、4日全天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