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现就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推荐工作的补充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3月31日,尽量计划于年内派出;
二,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如申报时已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的培训,可提供在读证明,先行申报,如被录取,外语合格后再派出;
三, 已获得国外留学单位意向性邀请信的人员,可先行申报,如被录取,补充提交正式邀请信后再派出;
四,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回国满叁年但不满五年的,如确有再次出国意愿及学院审核必要性,亦可申报。
联系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王梦琳
电话:8818251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