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根据学院财务工作安排及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财务处决定对2005年6月以前及以前年度的个人和部门借款进行清理。请有关人员和部门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学院财务处办理借款核销手续,逾期财务处将依照《西北政法学院暂付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五年六月六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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