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5日,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我校隆重举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翟四虎,陕西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雷宝生,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松敏,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明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常西岭,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黄祥水以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律师协会、工会系统、高等院校的80多位领导和专家学者参加了成立大会。陕西省总工会、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陕西康铭律师事务所、陕西致易衡律师事务所、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陕西圣托律师事务所、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陕西方新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为大会送来了花篮和贺信以表祝贺。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郭捷教授,副校长王瀚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汪世荣教授、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教授、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平安教授、、副院长李集合教授出席大会。大会由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教授主持。
大会分为成立大会和学术报告两个部分。在成立大会上,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筹备组组长谢德成教授对会议筹办情况进行了简要说明。谢德成教授指出,大会最初的申报名称是陕西省法学会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但由于其局限性,最终确定为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另外,西北政法大学具有丰富的研究会管理经验和师资力量,因此,被确定为大会的挂靠单位。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代表学校对大会的成立表示祝贺,陕西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雷宝生,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松敏,陕西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陈建树,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黄祥水等领导对大会进行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大会经过选举程序,共选举出会长一名,副会长十名,常务理事六十一名以及理事十七名。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郭捷教授当选为首届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雷保生向郭捷会长进行了研究会授牌。
郭捷会长在讲话中首先指出大会的成立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开展社会法理论与实务研究,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作为一个学术团体的研究会,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应该在本学科领域内,充分发挥聚贤、纳言、立说、献策的功能,联络、组织、团结更多的研究力量,研究解决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实践中的热点问题,疑难问题和新问题的解决对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与快速发展。讲话中,郭会长还对研究会的成立谈了几点意见,主要包括研究会的宗旨,是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立足国情、社情,以人为本,以保障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为研究的重点内容,推动我省乃至全国社会法制建设的制度完善、体制与机制创新,为社会法制实践提供理论支撑。郭捷会长还讲到,当前社会法学研究会的主要任务有:一、组织会员对社会法学理论与实践进行专门调研与学术研讨。二、积极参与地方社会立法的研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论证工作。叁、参与社会法治宣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与社会法学有关的职业培训等。四、参与社会法学学科建设及社会法学教学改革活动。五、总结交流社会法学研究经验,宣传推广社会法学的研究成果。六、承担国家和地方社会法学研究课题,开展社会法学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七、承担中国法学会、陕西省法学会委托的工作。
大会第二单元,由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翟四虎和西北政法大学谢德成教授作专题报告。翟厅长主要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立法进程及我们当前的任务作了发言。他指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立法是为了调整社会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包括规范公务员管理。但是,总体上看,法制建设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中,仍然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尚不能满足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当前,如何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维护劳动者等相关利益群体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成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也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重视。
谢德成教授的报告为《我国劳动关系立法现状与劳动法学研究动态前瞻》,谢教授首先对劳动关系立法的现状及特点进行了阐述,他指出目前我国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关系立法才刚刚开始,劳动关系立法与社会保险立法将会相对独立,集体劳动关系法、劳动基准法、社会保险法是近阶段立法推进的重点。其次,谢教授对我国劳动关系的立法特点作了概括。他指出,劳动关系立法基本上完成了由计划经济时期的政策框架向市场经济法律框架的转变,但仍具有过渡性法律的特点。劳动关系法体现了个别劳权与集体劳权的基本精神和价值,集体劳权的制度落实仍有一定差距。劳动关系法以平等法的理念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但妨碍平等就业的因素仍难以短期消除。劳动关系法的社会关系调节功能在不断加强。最后,谢教授对劳动法学研究动态作了前瞻。
社会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陕西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雷宝生为成立大会致辞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松敏为成立大会致辞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郭捷讲话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为成立大会致辞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主持成立大会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常务副厅长翟四虎作学术报告
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筹备组组长谢德成对会议筹办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会长 |
||||||
编号 |
姓 名 |
性别 |
单 位 |
职务/职称 |
备 注 |
|
1 |
郭 捷 |
女 |
西北政法大学 |
副校长 教授 硕导 |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
|
副会长 |
||||||
2 |
翟四虎 |
男 |
陕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
常务副厅长 |
副会长 |
|
3 |
王松敏 |
男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副院长 |
副会长 |
|
4 |
赵秦川 |
男 |
陕西公司联合会 |
副会长 |
副会长 |
|
5 |
李向柱 |
男 |
陕西省总工会 |
副主席 |
副会长 |
|
6 |
李明仁 |
男 |
陕西省律师协会 |
副会长 |
副会长 |
|
7 |
常西岭 |
男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副院长 |
副会长 |
|
8 |
黄祥水 |
男 |
西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
副局长 |
副会长 |
|
9 |
许一双 |
男 |
西安市总工会 |
副主席 |
副会长 |
|
10 |
谢德成 |
男 |
西北政法大学 |
教授 |
副会长(秘书长) |
|
11 |
郭慧敏 |
女 |
西北工业大学 |
教授 |
副会长 |
|
秘书长、副秘书长 |
||||||
10 |
谢德成 |
男 |
西北政法大学 |
教授 |
秘书长(兼) |
|
12 |
梁高峰 |
男 |
西北政法大学 |
副教授 |
副秘书长(常务理事) |
|
13 |
曹 燕 |
女 |
西北政法大学 |
副教授 |
副秘书长(常务理事) |
|
常务理事 |
||||||
14 |
张译允 |
女 |
省高院民一庭 |
庭长 |
常务理事 |
|
15 |
程翠萍 |
女 |
省高院民一庭 |
副庭长 |
常务理事 |
|
16 |
曹文军 |
男 |
省高院民一庭 |
审判长 |
常务理事 |
|
17 |
李 咏 |
男 |
省高院民一庭 |
助理审判员 |
常务理事 |
|
18 |
赵海峰 |
男 |
西安市中级法院民一庭 |
庭长 |
常务理事 |
|
29 |
王少峰 |
男 |
渭南市中级法院民叁庭 |
庭长 |
常务理事 |
|
20 |
王忠军 |
男 |
宝鸡市中级法院民一庭 |
庭长 |
常务理事 |
|
21 |
李光亮 |
男 |
榆林市中级法院民二庭 |
庭长 |
常务理事 |
|
22 |
于勤生 |
男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副院长 |
常务理事 |
|
23 |
南宗亮 |
男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 |
处长 |
常务理事 |
|
24 |
楚瑞秦 |
男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
处长 |
常务理事 |
|
25 |
黄海庆 |
男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处 |
处长 |
常务理事 |
|
26 |
陈西平 |
男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
局长 |
常务理事 |
|
27 |
赵程昱 |
男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
副局长 |
常务理事 |
|
28 |
刘鹏程 |
男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
处长 |
常务理事 |
|
29 |
董小平 |
男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 |
处长 |
常务理事 |
|
30 |
赵宇光 |
男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 |
处长 |
常务理事 |
|
31 |
杨 勇 |
男 |
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常务理事 |
|
32 |
王国兴 |
男 |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 |
处长 |
常务理事 |
|
33 |
惠 民 |
男 |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 |
处长 |
常务理事 |
|
34 |
姚明军 |
男 |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
处长 |
常务理事 |
|
35 |
吴建东 |
男 |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 |
处长 |
常务理事 |
|
36 |
王 军 |
男 |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
处长 |
常务理事 |
|
37 |
强志峰 |
男 |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处 |
处长 |
常务理事 |
|
38 |
李建怀 |
男 |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副局长 |
常务理事 |
|
39 |
薛忠军 |
男 |
渭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副局长 |
常务理事 |
|
40 |
卫华山 |
男 |
商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副局长 |
常务理事 |
|
41 |
周万世 |
男 |
榆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副局长 |
常务理事 |
|
42 |
王彦奎 |
男 |
铜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副局长 |
常务理事 |
|
43 |
郝登科 |
男 |
宝鸡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
院长 |
常务理事 |
|
44 |
刘小林 |
男 |
延安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
院长 |
常务理事 |
|
45 |
陈建树 |
男 |
陕西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
部长 |
常务理事 |
|
46 |
徐运平 |
男 |
陕西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
部长 |
常务理事 |
|
47 |
赵正良 |
男 |
陕西省总工会研究室 |
主任 |
常务理事 |
|
48 |
张玉林 |
男 |
陕西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 |
副主任 |
常务理事 |
|
49 |
王春雷 |
女 |
陕西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 |
主任 |
常务理事 |
|
50 |
许宏建 |
男 |
西安市总工会经审办 |
主任 |
常务理事 |
|
51 |
赵 津 |
男 |
西安市总工会 法律工作部 |
部长 |
常务理事 |
|
52 |
陈 曦 |
|
西安市总工会 保障工作部 |
部长 |
常务理事 |
|
53 |
毛浓曦 |
男 |
《工人日报》陕西记者站 |
站长 |
常务理事 |
|
54 |
陈 全 |
男 |
陕西永嘉信律所(省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
副主任 |
常务理事 |
|
55 |
刘 斐 |
男 |
陕西博硕律所(西安市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
副主任 |
常务理事 |
|
56 |
雷西平 |
女 |
陕西法智律所 |
主任 |
常务理事 |
|
57 |
田亚强 |
男 |
陕西静远新言律所 |
主任 |
常务理事 |
|
58 |
赵力行 |
男 |
陕西圣托律所 |
主任 |
常务理事 |
|
59 |
乔茂林 |
男 |
陕西致易衡律所 |
主任 |
常务理事 |
|
60 |
白宝群 |
男 |
陕西宝群律所 |
主任 |
常务理事 |
|
61 |
雷宇宁 |
男 |
陕西泾渭律所 |
主任 |
常务理事 |
|
62 |
王 新 |
男 |
陕西康铭律所 |
主任 |
常务理事 |
|
63 |
郭志峰 |
男 |
陕西帮维律所 |
主任 |
常务理事 |
|
64 |
武广韬 |
男 |
陕西富能律所 |
主任 |
常务理事 |
|
65 |
刘陆训 |
男 |
西北政法大学劳动法诊所代理部 |
部长 |
常务理事 |
|
66 |
曲 莉 |
女 |
西部证券风险部 |
副经理 |
常务理事 |
|
67 |
张 姝 |
女 |
西北政法大学劳动法教研室 |
副教授 硕导 博士 |
常务理事 |
|
68 |
吴丽萍 |
女 |
西北政法大学劳动法教研室 |
副教授 硕导 |
常务理事 |
|
69 |
金 博 |
男 |
西安工业大学法学系主任 |
副教授 |
常务理事 |
|
70 |
穆随心 |
男 |
陕西师范大学 政治经济学院 |
副教授 博士 |
常务理事 |
|
71 |
于欣华 |
男 |
西北大学法学院 |
讲师 博士 |
常务理事 |
|
理事名单(略) |
(经济法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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