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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瀚副校长等出席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

西北政法大学 2010年11月22日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和启动,这是世界上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并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并存的全球第三个自由贸易区。为有效应对自由贸易区启动后出现的新挑战,处理和解决自由贸易区建成后的法律问题和国际经贸争议,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全面建成和运行提供切实的法律保障,11月10日至14日第四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在重庆市西南政法大学隆重召开。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法学会外联部承办。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常务副会长刘飏、重庆市市委副书记张轩、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学普、柬埔寨司法部大臣昂翁·瓦塔纳、泰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布恩洛德·唐普拉塞尔特、重庆市人民法院院长钱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敏、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国林、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等领导和嘉宾出席论坛。来自我国有关部委、科研院校和实务部门的法律官员、专家学者以及来自越南、老挝、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缅甸、柬埔寨、新加坡等东盟十国的法学官员和学者200余人出席了会议。我校副校长、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陕西省人文社会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王瀚教授、国际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张学安教授、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孙尚鸿副教授应邀出席了会议。

    本届论坛的主题为“走向互利共赢——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后的法律合作”,论坛议题分别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所面对的法律问题与对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问题的国内法调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民商事司法协助、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的法律实务合作的新趋势和新特点等。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主持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法律问题与对策”议题的研讨,并在大会做了“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中的民商事司法协助问题”的演讲,阐述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成员国政府间的经贸争议和各成员国相间的民商事争议的性质区分和解决途径,提出为全面履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发展目标,推进自由贸易区稳定和谐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应当建立多元的民商事司法协助体制,为解决和处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跨国民商事争议提供完善的民商事司法协助保障。

    论坛开幕式后举行了“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成立揭碑仪式。该中心由中国法学会主管,挂靠西南政法大学实施法律实务合作和研究工作。“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下设由中国和东盟十国法律官员、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中国法学会刘飏副会长担任咨询委员会理事长,中国法学会聘请国内四十位知名专家学者和十五位来自东盟十国的高级法律官员和专家学者担任咨询委员。西北政法大学王瀚副校长被聘任为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首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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