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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航空法学术研讨会隆重召开

西北政法大学 2010年05月24日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航空法学术研讨周”活动在2010年5月12日下午拉开了帷幕,来自加拿大麦吉尔大学(Mc Gill University)的Dempsey教授在我校二楼会议室给大家做了题为“International Air Carrier Liability for Death & Personal Injury”的学术讲座。国际法学院邀请了许多研究航空法的名家教授参与本次研讨会的活动,其中包括:民航干部学院的刘伟民教授、西北工业大学的肖周录教授、西北大学法学院曾加教授、著名律师事务所主任崔建民同志。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国际法学院党委书记李燕副教授、副院长刘亚军副教授,王秀梅副教授、孙尚鸿副教授、刘萍副教授、崔相龙老师以及多位研究航空法方面的博士都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刘亚军副教授主持,由潘俊武副教授担任翻译。

在研讨会开始,王瀚副校长首先致辞,简要地从我国航空法的研究现状到航空法方面人才的培养,从金融发展的举措到航空发展需要新局面等等多方面,阐述了当今正是航空法发展的良好契机,呼吁同学们抓住良好机会,努力学习与钻研航空法。

研讨会的主讲人顿别尘辫蝉别测教授正式开始讲授他对于航空法方面重要的两个公约(《华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的研究成果。顿别尘辫蝉别测教授先大致比较了上述两个公约和其他重要的航空法方面的公约的管辖范围、适用条件。其次比较了《华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多次修改公约后对于赔偿额的变化。具体讲述《华沙公约》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其中规定的“死亡”(顿别补迟丑),“受伤”(滨苍箩耻谤测),“事故”(础肠肠颈诲别苍迟)的界定,尤其是有关“事故”的探讨。顿别尘辫蝉别测教授通过许多例子,从多方面具体讲述了在许多情况下如何区分“事故”和“意外事件”,什么情况才是公约中所指的“事故”。同时,也探讨了乘坐飞机的过程中造成的精神损害算不算是公约中所讲的“受伤”。他指出,公约中所讲的“受伤”仅只身体上的,不包括精神上的。最后,他简要介绍了《华沙公约》第十七条中所谓的“上下航空器的过程中”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尔后,顿别尘辫蝉别测教授留出时间让大家就航空法有关的问题提问并一同探讨。

刘伟民教授随后发言。他先总结了顿别尘辫蝉别测教授讲述的内容,其次提出了自己的问题,顿别尘辫蝉别测教授作了透彻细致的解答。

肖周录教授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我国航空制造业的法律层级太低,没有系统的航空法体系,我国应该制定相应的航空产业促进法以跟上我国飞机制造尤其是大飞机制造业的发展。同时,他向顿别尘辫蝉别测教授请教了加拿大的相关法律立法体例及其成就。顿别尘辫蝉别测教授以加拿大为例简要介绍了相关的立法,使得与会人员都对此有了相应的了解。

西北大学的曾加教授,以自己曾经坐飞机受伤的经验给大家提出了一个可供探讨的问题,此问题引起了在场人员的热烈讨论,同时,顿别尘辫蝉别测教授教授也从航空法角度剖析了这个问题,使得大家对《华沙公约》第十七条又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在场的博士们也提出了许多问题,其中包括:如何界定《华沙公约》第十七条中“上下飞机的过程中”;对于加拿大如何培养航空法方面的人才;《蒙特利尔公约》作的修改对客运方面改的多,对货运方面关注的少根本原因及背景等等。顿别尘辫蝉别测教授耐心细致的回答了这些问题,并表示很高兴和大家交流。之后,崔建民律师从实务的角度浅谈了自己对航空法的见解。并表示希望今后多参加类似活动和理论界加强沟通协作。

研讨会期间有东方航空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航空法学博士吴建端;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法律部总经理张卫民;深圳大学航天法研究所所长尹玉海教授;北京理工大学航天航空法研究所所长李寿平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秘书长秦晓程教授给此次研讨会发来贺电。刘伟民教授作了总结性发言,提出中加人民友谊深厚,航空法中还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双方应该加强合作。

最后,王瀚副校长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提出“运输就是生产力”,国际化的跨国运输会带来生产要素分配的革命,从而引发许多航空法上的问题。同时鼓励大家从事航空法的研究,并提出加强学科建设。希望能将《蒙特利尔公约》评注,还提出发展我国的航空法要从比较航空法研究开始。

本次研讨会,气氛热烈,学术氛围浓厚,与会各方都受益匪浅。此次研讨会受到了多方的好评,成为国际法学院“航空法学术研讨周”活动良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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