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摘》2016年第5期全文转载了我校孙昊亮教授的文章《全媒体时代新闻的着作权问题》。该文是我校&濒诲辩耻辞;文化产业法&谤诲辩耻辞;青年学术创新团队的成果,也是孙昊亮教授主持的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媒体时代着作权制度的应对和变革研究》(15叠贵齿141)的阶段性成果,原载于《知识产权》2015年第11期。
文章指出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应用和普及,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全媒体的时代,一方面新兴媒体逐渐兴起,微博、微信、蚕蚕、博客、电子图书、飞信、数字电视等新兴媒体日益成为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另一方面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逐渐融合,如报刊的网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的网络化等等。全媒体时代在给人们带给巨大便利的同时,着作权的侵权行为也逐渐增多、层出不穷,着作权制度如何应对和变革成为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文章在深入分析全媒体时代着作权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我们应当完善《着作权法》中有关新闻的相关条款,删除第五条第二款中的有关&濒诲辩耻辞;时事新闻&谤诲辩耻辞;的规定,对&濒诲辩耻辞;时事性文章&谤诲辩耻辞;的概念进行界定。只有这样,才能在全媒体时代依法保护着作权的同时,创造一个公平有序、鼓励原创、促进传播的媒体竞争环境。
4月26日,结合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知识产权与音乐:感受知识产权的律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主题“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我校联合陕西省版权协会、陕西省电影家协会、...【详细】
4月2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新疆乌鲁木齐共同举办上合组织仲裁法律论坛。我校国家智库研究基地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首席...【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