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仪式结束后,赵秀文教授作了题为《“纽约公约”的适用范围》的专题讲座。首先就《公约》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与中国的关系等方面做了简单介绍,进而具体讲解了《纽约公约》的适用范围,在讲座中赵老师结合实践,通过德国旭普林公司诉中国无锡沃可通用工程橡胶有限公司一案,对“非内国裁决”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了重点阐述,同时也对我国07年民诉法修订有关涉外仲裁界定不明问题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讲座后副校长王瀚教授、国际法学院院长李万强教授分别对赵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精彩的点评,王瀚副校长还对国际法学院师生今后的研究、学习提出了更高要求。
赵秀文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国际仲裁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和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仲裁员等。她受邀成为我校兼职教授,必将给我校的科研、教学水平带来新的提升。
4月2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新疆乌鲁木齐共同举办上合组织仲裁法律论坛。我校国家智库研究基地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首席...【详细】
4月24日下午,我校第一期教师“梓行”学术沙龙活动顺利举办。活动邀请《法律科学》副主编马治选为我校教师开展学术论文写作指导,并从学术创新性、论证逻辑性及文献规范性等维度对教...【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