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指导下,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成立仪式暨首场宣讲活动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 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由108名来自西北政法大学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组成,并聘请5名优秀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成立仪式上,参会领导为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授旗,并为指导教师代表颁发聘书。宣讲团指导教师代表和宣讲团成员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据了解,此前,司法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对于组建第一批大学生法治宣讲团的工作方案》,在全国选取8所法学教育基础好的高校,组建全国第一批大学生法治宣讲团。西北政法大学成功入选。 “希望宣讲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传播作用,切实提高宣讲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推动法治宣传志愿服务与学校法学教育双融双促,为法治陕西建设作出更大贡献。”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表示。 下一步,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将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面向校园内外开展法治宣讲,打造精品宣讲项目,以实际行动引导广大学生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贡献青春力量。 活动现场,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成员通过法治宣讲、快板、情景剧等方式进行了首场示范宣讲。 【陕西日报】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成立https://xzzsx.sxdaily.com.cn/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890363.html?isDigital=true&isShare=true
2024-12-02“盈科杯”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一届准律师大赛决赛开赛。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 宋洋)11月29日,“盈科杯”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一届准律师大赛决赛在该校长安校区火热开赛。经过激烈角逐,最终评选出一等奖一组,二等奖一组,三等奖一组。此外,三组选手获得最佳人气团队奖,四组选手获得入围奖,五组选手获得优秀奖。 本次大赛吸引了来自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大学等十余所高校近500名学生的积极参与,并且获得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等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 知识抢答环节现场。 经过初赛和复赛的激烈角逐,12位选手脱颖而出,分别与来自12家知名律所的实习律师组成团队,共同参与本次决赛。决赛涉及限时答题、知识抢答和案例分析三个环节。 其中,限时答题环节主要考查选手对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学科知识的掌握水平。知识抢答环节考查了选手法学基础知识储备水平及现场反应能力。 在案例分析环节中,排名前八组参赛选手随机抽取案例,根据主持人的讲述和演员的情景演绎,参赛选手运用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对案例事实进行梳理,精准定位适用的法律规定,对于案例中的焦点问题进行合理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思路,体现了法律人的专业素养。 赛场上,参赛选手们对案例的分析有理有据,层次清晰,能将具体法律知识和法条文本灵活运用于实际案例中,充分展现了良好的法律素养、宽广的知识储备、团结的协作精神,给予现场观众们一场思维交锋的盛宴。 案例分析环节现场。 来自甘肃政法大学的参赛选手陈婉瑜在本次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谈及本次的参赛感受,她表示,通过这次比赛,不仅认识了一些朋友,学到了一些实务方面的处理经验,还锻炼了自己的抗压能力和临场发挥能力。 “律师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更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和实践经验。”盈科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宏说,此次准律师大赛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的绝佳平台,让大家在模拟的法律场景中锻炼自己,提前感受律师职业的魅力和挑战,为未来真正踏入律师行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军政为获得一等奖选手颁奖。 “本次比赛是在校学生与职场精英的一次切磋学习,是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的有机融合,是西北政法大学与以盈科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律师界公司深度合作。”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军政希望,参赛选手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赛出友谊,以赛促学,以赛促行,持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据悉,十一年来,西北政法大学准律师大赛已成为该校独具品牌特色的法学实践教学活动,是该校培养学生职业意识,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的重要平台。 “准律师大赛作为展示年轻法律人专业素养的平台,已然成为广大学生与优秀律师开展交流的关键渠道。”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程淑娟说,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体系,更需要学会应用法律、了解社会与人心。 【西部网】法理交锋 以法思辨 这场超燃准律师比赛奏响法治“最强音”http://m.cnwest.com/bwyc/a/2024/11/29/22889690.html 【西安发布】“盈科杯”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一届准律师大赛决赛举行https://xafbapp.xianc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2347/7028611.html?isShare=true 【秦闻】律途逐梦赛风采 法界争锋展芳华“盈科杯”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一届准律师大赛决赛举行https://qinwen.sanqi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16997/10964628.html?isShare=true
2024-11-3011月28日,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迎来了一项重要的文化设施建设——清廉家风文化长廊的建成并正式揭幕。这一廉洁文化长廊的落成,标志着该校在弘扬廉洁文化、培育清廉家风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了解,清廉家风文化长廊位于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该长廊设计独特、内涵丰富。长廊以廉洁文化为主题,巧妙地融入了多种廉洁元素,旨在通过直观的视觉展示和深入的文化熏陶,引导师生树立崇廉尚廉的价值观念,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在揭幕仪式上,学校相关领导发表了致辞,西北政法大学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廉洁文化产物供给,在廉洁文化教育场所建设、廉洁文化精品活动打造、廉洁文化育人体系构建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学校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学科专业建设,形成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累计培养高素质纪检监察专门人才200余名。2018年学校被陕西省纪委命名为陕西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2021年被陕西省纪委评为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值得一提的是,清廉家风文化长廊的建设得到了学校各部门和广大师生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师生也纷纷表示,这一廉洁文化长廊的建成让他们深受启发和鼓舞,将更加自觉地践行廉洁自律,共同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大家纷纷建言献策、贡献力量,共同打造出了这一具有深刻教育意义的廉洁文化阵地。 此次清廉家风文化长廊的建成揭幕,不仅为西北政法大学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更为该校深入推进廉洁文化教育和家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相信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西北政法大学将继续秉承“崇德尚法、博学笃行”的精神,为培养更多德才兼备、廉洁奉公的优秀人才而不懈奋斗。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清廉家风文化长廊建成揭幕https://www.sxdaily.com.cn/2024-11/29/content_10963154.html
2024-11-2911月10日,西北政法大学举办“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设立仪式暨第一届“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讨会。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组成人员、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师建平,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分别致辞,共同为“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揭牌。 范九利表示,“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的设立,为各方搭建了合作交流平台,期待与会嘉宾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贡献智慧。师建平表示,西北政法大学设立“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将充分发挥法学院校人才和专业优势,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端人才智库支持和高水平学术研究成果,对我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和深度加快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具有重要意义。 揭牌仪式后的第一届“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就“‘一带一路’营商环境建设典型经验”“陕西省营商环境建设与优化”等方面进行了研讨交流。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贸促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王贵国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费安玲教授等专家学者参加设立仪式和研讨会。 【陕西司法】西北政法大学设立“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https://www.peopleapp.com/rmharticle/30047332185
2024-11-19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这对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理论创新与实践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品格,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回望历史,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现代中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反复较量中脱颖而出,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党始终保持了自我革命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打出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革命性、开创性的成就,产生全方位、深层次影响,使我们党在刮骨疗毒、去腐生肌、祛邪扶正的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稳致远。 新时代新征程,党的自我革命是在伟大的社会革命历史征程中,应对挑战和战胜风险,锻造自我,强身健体,担当历史大任的必然要求。只有努力在革故鼎新、守正创新中实现自身跨越,才能不断给党和人民的事业注入生机活力。“三个区分开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中形成的重要政治原则,具体内容包括: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三个区分开来”科学把握党的事业发展的艰巨性、复杂性,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从体制机制、能力作风、方法策略等方面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考量、价值导向和纪法规定,蕴含着对先行先试的鼓励宽容、对艰辛探索中的不确定性的正确评估以及由此形成的风险预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能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促进全党既有秩序又有活力。 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实际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唯物主义不仅以鲜明的实践性、开放性、前导性深刻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实践,还以实践观、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等方面的创新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哲学引领。 当前,我们正在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自觉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正确认识和把握现代化规律。“三个区分开来”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方法,体现了对干部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新要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推动构建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制度环境和运行标准,把牢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发挥政治主动、战略主动和历史主动。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着力防范和克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在方法路径上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守正创新,牢牢把握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在目标导向上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明确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政治自觉;在运行实践中坚持厘清纪法边界,强化纪法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失误错误;在价值观念上明晰公私边界、权责关系,高线引导和底线约束,进而带动干部敢为、地方敢闯、公司敢干、群众敢首创。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选人用人是风向标,直接影响着政治生态走向。必须坚持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三个区分开来”保护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党员干部,最大限度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消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营造了鼓励探索、崇尚实干、支持创业、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就是要明辨“为公”还是“为私”,分清“无心”还是“有意”,判定“无禁”还是“严禁”,严格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线,让“不干事、不担事、不出事”的投机者没机会,鼓励支持“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实干家;就是积极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不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不做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做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就是要在全党营造鼓励支持大胆干、大胆闯、敢担当、敢作为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切实为勇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勇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抓敢管的干部撑腰,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完善党内容错纠错机制,增加了从严治党的具体手段,实现了从严治党的制度化。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需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要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要义,既完善权力监督,又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在狠抓落实中实现发展新突破、人民生活水平新提升。要从工作机制、操作流程、保障措施等方面入手,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法步骤,推动容错纠错工作规范运行,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规范和制度,激励党员干部大胆探索、勇于担当。要处理好监督、支持与保护的关系,对履职中的无心之过、探路先行的改革失误等,给予同志式的关怀关心。要坚持规范化运行、流程化操作,建立责任明晰、互为支撑、有机配套的制度体系,弘扬清风正气,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 【陕西日报】王峰: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https://mp.weixin./s/9E8Ek7MTk0zUWr1OJaw6KA
2024-11-18【新疆新闻联播】校长范九利出席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丑迟迟辫蝉://尘辫.飞别颈虫颈苍.辩辩.肠辞尘/蝉/濒础0产尘1搁贰办补5-驳贬锄9产4苍痴窜飞
2024-11-1211月8日,2024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在伊宁市召开。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部署,聚焦“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问题,以改革的思维和方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促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会议强调,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严格执行政府工作规则,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坚持“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推进国务院2024年度第二批8个重点事项清单实施,推动“一件事”向“一类事”升级。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要加快改善营商环境,落实落细自治区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等一揽子政策,对标先进省份,推进涉企关联事项集成办、涉企政策免申即享、公司诉求“一线应答”,真正做到对守信公司无事不扰。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建设,吸引更多优质法律服务资源。 会议强调,要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统筹好立改废释,扎实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好法律顾问智囊作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机制。要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能力素质,下大力气健全四级协调监督体系,推动力量下沉,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切实加强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做深调解工作,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做细行政争议化解,完善将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从信访导入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树牢系统思维,加强整体谋划,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性和实效性。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对于一体推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谋划更多新举措、实现更多新突破。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治督察,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 会议通报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评估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代表建言献策。自治区司法厅与西北政法大学续签法治建设框架协议。与会代表实地观摩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陈明国主持,潘曦、杨秀理等出席会议。 【新疆法治报】2024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在伊宁市召开 以改革思维和方式推动重点任务落实https://mp.weixin./s/7ufswLwGlD7LmDu7cjgu-g
2024-11-122024年11月2日,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顺利举办。本次会议由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协办,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本届学术会议共有来自破产法学研究会系统、政法系统、管理人机构、高校科研机构、公司等单位的100余位嘉宾围绕“执转破案件实践、执行与破产、信托制度与公司破产、破产管理人协会、新公司法和破产法修改关系、税务机关申请公司破产、执破融合中预重整程序、破产重整计划中的信托方案、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合规、合并破产中的税务难点”等具体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开幕致辞 开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凤建军副教授主持,凤建军副教授对与会领导、嘉宾进行了介绍,并对100余位嘉宾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希望学术年会能够通过热烈的思想碰撞产生丰硕的研究成果。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刘建利在开幕式上致辞。代表会议的承办单位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所有长期支持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千里迢迢前来参会的优秀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刘建利指出,论坛的主题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我国金融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展开,与会嘉宾将讨论破产服务信托这一新型金融工具对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意义,并呼吁贯彻党领导金融工作的根本宗旨,坚持破产法以人为中心,以法人债权人为核心价值事项。希望通过此次论坛,各方共同探讨如何通过破产服务信托业务的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适应金融社会发展需求,在党的引领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最后,刘建利预祝会议圆满成功,期待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能与西北政法大学等优秀高校、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在座的参会嘉宾加深合作,为破产法学研究贡献自己的力量,为破产服务信托发展注入新活力。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程淑娟教授在开幕式致辞中对参会嘉宾的到来致以热烈的欢迎,对会议的举办致以热烈的祝贺。程淑娟教授提出,近年来,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紧密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将省委省政府关心破产实务关切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作为研究内容。依托陕西省法学会和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的支持,汇聚了陕西省各高校的破产法理论研究者以及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清算公司等中介机构的法律工作者,举办了多场学术沙龙和学术报告会。从研究会成立以来,迄今已经举办了60多场民法典和破产法方面的学习和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智库职能,打造了高素质破产法治人才队伍。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动陕西破产审判规则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破产立法与司法的进步。破产法学在理论与实务研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陕西省破产法研究会的研究水平和影响力,为构建中国特色破产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作出了积极贡献。程淑娟教授强调,将以本次年会为契机,广纳真知灼见,汇聚学术资源,交纳法治人才,主动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有益经验,积极加强学术交流合作,开阔视野,增进友谊,激励创新,为破产法相关研究作出更大贡献。最后,程淑娟教授预祝本次年会圆满成功,对未来研究会的发展寄予厚望,对与会嘉宾致以亲切问候。 主题演讲(一)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二庭庭长王晓平法官发表了题为“以执促破,以破促执——执转破案件实践意义与思考”的重要演讲。首先,围绕陕西省高院执行转破产工作的具体进展和工作方法,强调了执转破工作的重要性,希望能通过破产手段实现对公司的救治或有序退出,为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结构的具体实践。接着分析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的制度关联,介绍了陕西省高院依据最高法院2017年出台的对于执转破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所制定的执行转破产案件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近年来陕西省高院陆续推出的执转破案件工作机制,主要包含破产案件的审理规程、对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管辖的通知、建立执行移送破产直通机制等内容。强调了以上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执转破的功能,助力破解执行难;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挽救陷入困境的优质债务人公司,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接着,介绍了今年和去年下半年陕西省高院执转破指导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组织开展了全省法院破产审判观摩调研,制定对于执行移送破产质控机制的工作指引与执破融合新机制;发挥执破融合部门优势,下发破产审理规程,积极推动成立陕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实现了政府法院联动,推动执行协作配合规范化、信息化。最后,指出了陕西省高院执转破工作的现存不足,认为主要问题在于公司思想上没有理解执破融合的重要性、法院内部融合程度不够、外部府院联动机制和破产管理人尚未发挥应有作用。对此,必须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让执行法官积极推进执法科工作;强化府院联动,不断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执行法院和破产法院协同配合,严格把握执转破的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陈夏红研究员以“执行与破产:如何相向而行”为题发表了重要演讲。陈夏红从历史的视角分析了执行与破产从分离走向融合的演变进程。首先指出执行和破产在基因上同质同源。执行起源于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充满私力救济和惩罚债务人的色彩,此时的执行和破产一体,尚未分离。欧洲商业文明的繁荣使得远洋贸易的数量不断增多,面对海难等非人为交易风险,商人们若主张采用执行手段进行救济,不利于商业经济发展,此时的执行和破产有了分离趋势;随着工业革命和人文主义理念的兴起,债权人对失败的商人产生了宽容情绪,破产开始作为一种独立的退出机制存在,与执行相分离。其次,回顾和分析了国外执破分离体系对我国近现代商业发展的影响,认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模式和策略会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需求调整。自建国以来我国经历了执行破产分离到执行转破产的发展过程,但由于社会观念对破产的抵触情绪,破产与执行衔接的动力尚且不足,没有取得良好成效。最后,在如何处理好执行和破产的关系这一问题上,指出要坚持改革的理念和发展的眼光,同时也应当关注执破关系的转型是否能够适应现实需求并取得符合预期的成效,只有深入探究并化解导致执行和破产关系转型困难的症结,才能真正实现执行和破产的相向而行。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服务信托业务负责人杨宗杰发表了题为“信托制度公司破产中的运用”的重要演讲。首先,杨宗杰指出,在公司破产制度的法治化、市场化水平不断提升的大背景下,破产公司财产接管、处置和分配的问题突出。让信托参与公司破产重组有利于破产隔离和财产接管、破产财产的公平分配和处置运营。其次,总结了破产服务信托的三种主要模式。一是财产权信托服务模式,该模式可以充分利用信托制度的独立性和灵活性,实现破产公司财产的高效管理和处置;二是特殊资产服务信托模式。在这一模式中,信托公司可以运用专业的资产管理手段,对破产公司的特殊资产进行价值挖掘和提升,并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资产的变现和回收,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三是破产隔离制度在特殊目的载体(SPV)中的运用,可以有效解决公司破产重整中的复杂问题,为破产公司再生提供有力支持。再次,指出了目前破产服务信托面临着信托公司破产服务信托业务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业务的法律地位和配套制度有待完善、业务的市场认知度和接受度有待提高等一系列问题。对此,认为必须加强破产服务信托业务专业团队建设,推动破产服务信托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的完善,加强破产服务信托的市场宣传和投资者教育。最后,杨宗杰引用习总书记的金句:“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认为信托制度一定会在破产法领域中的拥有无限的发展前景。 西安市破产管理协会易先彩会长发表了题为“管理人协会的使命与远见”的重要演讲。易先彩会长首先对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进行了详细介绍。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于2021年,主管单位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设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破产重整与和解等专业委员会,包括单位会员共计35家,特邀会员8家。易会长强调,西安市破产管理协会的主旨始终是“为会员服务,赋能破产”:协会编写《债权人线上会议须知》《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等文件,指导履职标准化建设;定期举办“长安丝路破产实务沙龙”活动、讲座与培训;多平台宣传,着力建设知行合一的破产管理人队伍。同时,协会配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鼓励和支持公司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自救,从破产前端与政府完善“执转破”等制度,实现府院结合深度融合破产业务公共事务化。此外,市管协致力于整合创新,与信达、长城、华融、等资产管理公司举办座谈活动,与浦发、兴业、招商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与京东拍卖、中拍网、e破通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与西安仲裁委员会落实仲裁涉破产案件的互通机制和仲裁专家参与预重整业务,与检察院建立涉破案件的专业咨询机制,勇于探索,整合创新。针对协会发展现有的区域化、本土化、职能单一的不足,易会长提出以下几点倡议:第一,组建全国协会,打破管理人发展不均衡和区域化的状态,弥补地方自治缺陷;第二,完善我国管理人协会的惩戒和监督立法确认,构建科学规范的惩戒权体系与管理人员队伍;第三,及时针对管理人进行资格认证、考核和选任,对于管理人机构的人员构成、案件办理情况、投诉情况等进行汇总管理,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量;第四,延伸破产法律公共服务内涵,如推动跨境破产、破产法治宣传、府院深度联动。最后,易会长对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发展前景做出美好展望,管理人协会在破产领域的角色力量正逐渐成形,一定会在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中发挥自己的使命和担当。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杨春平教授发表了题为“公司法(最新修订)和破产法修改关系的宏观检视”的重要演讲。杨春平教授围绕如何处理《破产法》的修改与新《公司法》的关系这一当下热议的话题,从公司法和破产法的制度基础、立法价值的不同取向、新公司法对破产法修改的总体影响、二者相关制度(规则)的关联性、破产法独有的制度价值、破产法不同于公司法的若干差异性制度(规则)比较等六个方面,分析了公司法与破产法修改之间的宏观关系。首先,针对二者的制度基础,杨春平教授强调,不能认为破产法确认为公司法的延伸或破产法是公司法的特别法,公司法专注于对不同公司类型组织及行为的规制,而破产法着眼于对多元社会组织形态债务危机的处置和公司营业价值的维持;破产法与公司法相比具有更突出的外部开放性、法律关联性和世界范围立法的趋于统一性。接着,杨春平教授还指出,当债务已经成为一种国家现象时,“化债”(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就成为了国家层面制定政策的不二选择,破产是一种法治化、市场化的重要化债手段。其次,杨春平教授认为,新公司法的相关制度或规定对破产法的修改提供了若干新的理念和影响,但总体上不构成对现行破产法的实质性改变和根本性的影响;公司法与破产法的关联性是基于对同一市场主体在统一市场环境下的特定行为从不同的立法角作出具有内在关联的不同法律规制;并且破产法具有其独有的制度价值,杨春平教授指出,破产法具备经济性、社会性;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个体性、普遍性等多重法律特征,承担着的市场经济的“宪法”的作用。最后,杨春平教授强调,破产法的修改要注重和新公司法的协调与互动,但更应当关注自身特有法律制度的科学化和现代化问题。在立法结构上应加大力度完备特有法律制度相关立法。 点评交流(一) 上午的主题演讲结束以后进入点评和交流环节——陕西华凌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宏仓从管理的视角对破产案件管理提出了两点希望:一是推广引导社会大众支持破产工作,二是重点推进执转破作为目前管理的核心工作。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常鑫副教授主要对前三位发言嘉宾的内容进行了回应,在总结梳理的过程中提出了自身的看法:一是对于执破融合对解决执行转破产问题的效力的思考,二是对于破产程序中的双层信托嵌套模式的思考,并对信托制度在破产程序中的作用表达了更大的期待。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杨律师总结探讨了执行与破产的关系,以及破产领域中信托制度、公司法与破产法的修订等问题,希望业界学界同仁们共同在破产领域做出成绩。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军海法官对执转破过程中面临的实践问题进行了总结,并结合自身实务经历发表了看法。 上午主题演讲结束后,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程淑娟教授宣读了本次学术活动的征文情况,本次征文活动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高校、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论文50余篇,组委会组织第三方专家对论文进行了评审,最终评选出三等奖9篇,二等奖6篇,一等奖3篇,并对获奖者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午的主题演讲在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张晓飞副教授的主持下继续进行。 主题演讲(二)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马西蒙律师以“执破融合中预重整程序启动的新视角”为题进行重要演讲。首先,马西蒙律师从执转破制度及预重整制度实施现状入手,指出执转破现存的制度困境主要为各方主体启动执转破程序的主动性较低、各地移送审查标准不一、缺少司法强制力辅助、难以解决债务人信息披露问题,导致执转破工作无法开展。接着,马西蒙律师从四个方面分析了执行转入预重整的优势:一是债权人通过预重整往往能获得更高的清偿率,获得再生机会,有助于激发当事人的积极性;二是执转破程序可以异地移送,通过执行转入预重整程序有助于促进准入条件的完善;三是有助于披露债务人资产状况,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四是执行转预重整有助于解决预重整期间不中止执行的困境。因此,执行与破产程序具有本源与社会价值上的互通性,执行转预重整程序在实务中也有了一些成功案例佐证其正当性。最后,马西蒙律师强调,在执行案件移送预重整审查的案件中,仍然应当坚持当事人主义,完善多种情况下的审查标准,构建完善的预重整的程序体系,发挥执转破与预重整程序双向促进的作用。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吕亚斌法官发表题为“思考与探析:税务机关申请公司破产法律制度构建”的重要演讲。吕法官首先分析公司现状,指出近年来僵尸公司比例上升,其中民营公司占比较大,而僵尸公司存在诸多问题,影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同时提出,当前公司破产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债权人不愿申请破产以及我国缺乏统一的税务机关参与破产的规定。此外,吕亚斌法官还结合公法与私法的关系,探讨了税务机关申请破产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分析了税务机关在申请破产过程中的管辖和范围限制,主张管辖方面应合理确定债权制度。最后,吕亚斌法官针对税务机关申请公司破产的制度构建提出合理建议:明确主体权责、细化操作规范、加强监管、推动改革立法,完善公司破产法中的申请破产制度,以清理僵尸公司、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稳定。 陕西摩达律师事务所李小峰主任发表了以“破产重整计划中信托方案的法律风险及建议”的演讲。李小峰主任认为,信托工具在公司破产事务中具有独特制度优势,助推公司破产重整进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公司破产法》等多项法律法规中均有规定。债权人获得信托受益权后,应当聚焦于以物抵债或新债清偿的区别,关注其受益权的法律后果。接着,李小峰主任分析了破产重整方案中信托计划合规性:破产重整信托本质上是以偿债为目的的服务信托业务,并不包含投资功能,因此无需适用《资管新规》对于合格投资者、风险准备金、净值化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关键需要管理人、受益人和相关监管机构之间的紧密合作和沟通,确保所有受益人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最后,李小峰主任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公司破产法修订中的破产服务信托提出立法建议:第一,要明确信托法律地位、规范信托的设立和运作、详细规定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设立条件、必要程序和运作标准,包括信托的设立目的、信托财产的范围、受托人的职责和权利、受益人的资格和权益、信托监察人制度等。对信托的运作要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于信托公司的监管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第二,要聚焦于信托机制的风险隔离功能,强化风险隔离和偿债机制,确保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第三,立法要优化收益分配机制,确保收益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性。第四,要积极发挥政府的协同作用,建议政府提供税收优惠和其他政策支持,如减免相关税收、提供财政补贴等,以降低公司设立和运作信托的成本。李小峰主任指出,通过上述立法建议的实施能够更好地利用信托机制在破产重整中的作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为公司提供一种新的债务重组与重生方式,焕发新的生机。 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书香律师以“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合规引入与实践探索”进行演讲。丁书香律师首先指出,公司破产重整制度以挽救公司为核心,但在实际运营中,破产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优化明显存在局限性,公司往往仅能暂时规避破产清算的命运,但难以确保后续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其次,丁书香律师分享了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引入公司合规的启示,强调了公司合规对破产重整的重要性。公司合规作为一种独特的挽救机制,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降低法律风险方面展现出显著优势,公司合规作为公司持续与健康发展的基石,能够将风险防范的关口前移,构建起一套自我监管风险防范的机制,守护公司利益相关方坚固环境。丁书香律师结合11个实务案例表明公司合规与破产重整合作具备可行性。将公司合规融入破产的法律,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积极成效,有效提升了公司的重整与存活几率。最后,丁书香律师对破产重整引入公司合规提出建议,主张通过强化信用修复,畅通法院的联动机制,大力培育中介公司等措施增强破产重整与公司合规的协同性。 信永中和(西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斌以“浅谈合并破产中几个税务难点问题”为题发表重要演讲。首先,陈斌总经理指出公司破产涉及诸多税务问题,以广西百色化工公司合并破产为例,说明合并破产利于债权人受偿及增加重整成功几率。但目前在合并破产中存在合并破产的纳税主体不明确,资产负债欠税划分无标准、税务机关对合并认可度低等问题,一系列问题导致公司合并破产进程举步维艰。具体包括合并破产过程中法律层面的主体资格错位,在税收处理上受限;执行层面的效率问题和税收的冲突问题,亦即执行层面缺乏与合并破产对应的税收规定,破产过程与税收无法衔接;合并破产个体之间债权债务的抵消在税法上难以实现;不同纳税主体税收优惠政策和适用性问题、合并破产程序中涉税失效的时效等问题难以解决。其次,为解决上述问题,陈斌总经理提出三条优化路径,一是应在制度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引入税收特区思路;二是应当明确合并破产的税收管辖权;三是要建立合并破产的专项涉税事项备案清单。最后,陈斌总经理强调,只有协调公司破产法与税法,坚持公司破产的中心地位,引入纳税主体合并的概念,建立合并破产税收监管机制,才能更好地在实质合并破产程序中实现公平和效率,从而提升投资者参与破产重整的信心,从制度层面保障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目标。 点评交流(二) 下半场的讨论交流环节首先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肖新喜教授进行了与谈,肖新喜教授立足于年会“学术为本、实务导向”的特点,对破产案件的法律适用、利益冲突、价值判断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杨汝轩老师指出了目前实践中地域规则不统一、管理人的报酬规定不明确的两大问题,并提出应该从立法层面解决现有问题和进行创新;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范大浪律师则与大家分享了破产法的主题与使命、破产领域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双向促进问题;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党海娟老师对破产程序、法院执行速度、破产费用、信托制度等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杨春平教授指出了强制约束力在破产实践执转破、预重整问题中的作用,对破产信托无穷嵌套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提出破产法和其他商事单行法的割裂现实,最后同与会嘉宾讨论了破产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问题。 闭幕致辞 最后,由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程淑娟教授作总结致辞,程淑娟教授认为,此次会议意义非凡,全方位地展现出破产法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以及各界对其的高度重视与不懈努力,同时指出会议在理论研究方面成效显著,极大地提升了破产法研究会的档次,既涵盖了执转破、破产与信托等关键内容,又充分体现出多学科融合的特色。最后,程淑娟教授对嘉宾的支持表示感谢并衷心祝愿陕西省破产法研究及实务工作能够取得更辉煌的成绩。 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庄重而热烈的氛围中顺利落下帷幕。 【社会与公益杂志】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顺利举办https://mp.weixin./s/2mhbQEZlqGDNO-9W-upkDQ
2024-11-0711月2日,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顺利举办。本次会议由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协办,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多位专家学者以及法官、律师等实务界人士等1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凤建军副教授主持开幕式,对与会领导、嘉宾进行了介绍,对大家表示热烈欢迎,希望学术年会能够通过热烈的思想碰撞产生丰硕的研究成果。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刘建利在开幕式上致辞,他指出,论坛的主题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我国金融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展开,与会嘉宾将讨论破产服务信托这一新型金融工具对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意义,并呼吁贯彻党领导金融工作的根本宗旨,坚持破产法以人为中心,以法人债权人为核心价值事项。希望通过此次论坛,各方共同探讨如何通过破产服务信托业务的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适应金融社会发展需求,在党的引领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 会议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破产管理协会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陕西摩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西安)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围绕执转破案件实践、执行与破产、信托制度与公司破产、破产管理人协会、新公司法和破产法修改关系、税务机关申请公司破产、执破融合中预重整程序、破产重整计划中的信托方案、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合规、合并破产中的税务难点等具体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带来了内容丰富、角度多样的精彩主题报告。在点评环节,大家结合自己的思考和实务经验,各抒己见,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开展了积极有效的交流沟通。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程淑娟表示,近年来,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紧密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将党委政府关心破产实务关切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作为研究内容。依托陕西省法学会和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的支持,汇聚了陕西省各高校的破产法理论研究以及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清算公司等中介机构的法律工作者,举办了多场学术沙龙和学术报告会。研究会成立以来,迄今已经举办了60多场民法典和破产法方面的学习和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智库职能,打造了高素质破产法治人才队伍。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动陕西破产审判规则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破产立法与司法的进步。破产法学在理论与实务研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陕西省破产法研究会的研究水平和影响力,为构建中国特色破产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作出了积极贡献。此次会议全方位地展现出破产法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以及各界对其的高度重视与不懈努力,同时指出会议在理论研究方面成效显著,极大地提升了破产法研究会的档次,既涵盖了执转破、破产与信托等关键内容,又充分体现出多学科融合的特色。最后,程淑娟教授对嘉宾的支持表示感谢并衷心祝愿陕西省破产法研究及实务工作能够取得更辉煌的成绩。(张入元) 【西部法制传媒网】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顺利举办https://www.xbfzb.com/2024-11/04/content_10926578.html#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2024-11-05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作风建设的实践探索 李伟弟 郑怡琳 1942年至1943年,张闻天(左六)率农村工作调查团进行“晋陕调查”。 资料图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对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提出“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加强作风建设是中国共产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题中之义,更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强保障。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并将其视为队伍建设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本文介绍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开展作风建设的实践探索。 以重视思想教育引领党的作风 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开展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强化作风建设至关重要。正如毛泽东所强调的“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思想掌握一切,思想改变一切”。延安时期,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共产党面临着严峻的革命形势和生存危机。对此,1935年12月,中共中央在瓦窑堡会议上通过了由张闻天起草的《中央对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强调为扩大与巩固共产党而斗争。随后在形势与政策的推动下,党员队伍迅速扩大。据统计,截至1938年底,全国党员人数已达到50多万人。然而,由于党员大部分出身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在思想认识上存留着不同程度的自由主义、利己主义、宗派主义等非无产阶级思想。并且伴随党的发展过程,由作风不正、不实、不严所滋生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贪污腐化等错误倾向也开始显现。面对党内存在的诸多问题,1938年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所作的《论新阶段》的报告中指出,共产党员应在各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毛泽东提出了“普遍地深入地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的任务”,目的在于全党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断提升党员的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会后,中共中央以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改造为主要内容,掀起了全党范围内的学习热潮。1939年2月,中共中央成立中央干部教育部,任命张闻天为部长、李维汉为副部长。同年5月,中央干部教育部召开学习动员大会,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随后,中共中央相继出台《对于干部学习的指示》《对于在职干部教育的指示》《中共中央对于延安干部学校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和指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内容、方式、形式等做出明确规定,为理论学习的有效开展提供了重要保证。在这一时期,大批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教育树立了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克服不良作风筑牢了思想根基。1942年至1945年,中共中央在全党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了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运动即延安整风运动。延安整风运动以反对主观主义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整顿文风为核心内容,通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系统纠正了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等错误倾向,为确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奠定了坚实基础。尤为重要的是,党在此运动中所形成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优良作风更是党在作风建设实践方面凝结的宝贵资源,成为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思想武器。 以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党的作风 以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来强化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中国共产党开展作风建设的有力支撑和重要遵循。延安时期,党内滋生出的诸如特权、腐败等不良作风倾向随着党的管辖区域和政令执行边界的不断拓展,对党的革命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因此,党中央将惩治贪污腐化行为、加强廉政建设作为整饬作风的主要着力点,并通过制定实施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来为其提供保障。如1939年4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在民权主义部分中明确要求“发扬艰苦作风,厉行廉洁政治,肃清贪污腐化”。1941年5月公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进一步规定,要“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1943年2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简政实施纲要》在“厉行节约”章节中,着重强调“坚持廉洁节约作风,严厉反对贪污腐化现象”。在同年5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中,更是明确规定了“积极负责,发扬创造精神”“公正廉洁,奉公守法”等干部准则。上述法律法规涵盖了宪法性规章、政府规定、行为公约等多个层面,不仅从不同角度对惩治贪污腐败、规范干部行为作出规定,更以其法律价值与效力,有力地加强了党的作风建设。除此之外,党中央还制定颁布了专门预防惩治腐败的专门性法律。如1938年8月,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这一条例明确规定了贪污的标准及惩戒力度。次年5月,边区政府又公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其中明确规定“贪污数目在一千元以上者处死刑”;“贪污数目在五百元以上者,处以五年以上之有期徒刑或死刑”;“贪污数目在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者,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之有期徒刑”;“贪污数目在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者,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有期徒刑”;“贪污数目在一百元以下者,处一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或苦役”。同时,对于犯本条例之罪者的惩处执行,也从以前“由地方法庭审判,呈边区高等法院核准后执行之”转变为“由司法机关审理执行”。这一转变使得审判执行流程得到简化,惩治效率得到提升,边区法律在预防和打击贪污腐败行为方面更具有实操性与威慑性。同时,上述法律法规的制定进一步凸显了党中央对惩治贪污工作的高度重视,更有力维护了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和构建边区政府的良好政治生态。 以开展民主监督推进党的作风 开展民主监督是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力工具与关键手段。正如毛泽东所着重强调的:“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延安时期,面对复杂的革命形势与自身发展需求,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民主监督的重要性,通过积极主动开展多种民主监督方式,全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以人民立场推动党的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如《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第十三条规定,“建立便利人民的司法制度,保障人民有检举与告发任何工作人员的罪行之自由”。在《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除了规定人民依法享有的“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权”外,还强调“人民则有用无论何种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利”。1942年2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中规定,“人民利益如受损害时有用任何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1946年4月实施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从根本法的层面也对此内容进行了强调,即“人民有不论用任何方法控告失职的任何公务人员之权”。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构建了全面的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党内和行政监督、参议会监督和检察机关的监督等类型,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多重保障。如在党内和行政监督方面,1938年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对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明确规定在区党委之下设监察委员会,并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能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边区政府通过审计处及行政监督专员公署开展监督工作。在参议会监督方面,1939年,党中央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一届一次会议上着重指出参议会有权监督、弹劾边区各级政府、司法机关的公务人员。1941年颁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以明确的法律条文形式赋予边区参议会具有“监察及弹劾边区各级政府、司法机关之公务人员”的职权,为参议会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其监督行为有法可依。在检察机关监督方面,1939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规定:“高等法院检察处,设检察长及检察员,独立行使其检察职权。”检察机关除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外,在检举政务人员的贪污受贿行为方面具有重要职能。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构建起了一套全方位、多层次、多维度的监督体系,推动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确保了党的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 以深入调查研究转变党的作风 调查研究是中国共产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更是党在转变作风进程中的基础一环。正如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开篇所强调的:“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所处的内外环境极为复杂,党内存在的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作风亟需纠正。对此,中国共产党将调查研究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法。一方面,为保障调查研究工作的有序推进,中国共产党设立专门的调查研究机关。如1941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对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对于实施调查研究的决定》,这两个“决定”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和各根据地高级政府等都必须设立调查研究机关。8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调查研究局,由毛泽东兼任局长、任弼时任副局长。次年3月,中央书记处发出《对于检查调查研究决定执行程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对调查研究的落实情况展开全面、细致的检查,认真评定总结后电告中央。这一系列举措充分体现出党对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视,有效推动了调查研究工作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调查研究工作。如1942年1月至1943年3月,以张闻天为主要代表的延安农村调查团,深入陕北、晋西北开展农村调查研究,并在撰写的《出发归来记》调研报告中总结了调查研究的经验和方法。时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也多次赴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在1941年12月至1943年5月,林伯渠带领调查团前往甘泉、富县、志丹等地进行实地走访。通过调查研究,林伯渠不仅深入了解到边区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而且在群众中广泛征集解决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办法。此外,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中明确规定,陕甘宁政务人员必须要做到“调查研究,深入检查,总结经验”,这使得政务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有据可依、有令可循,切实改善了党的工作方式,赢得了人民的拥护,进一步推动了党的作风建设与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等要求紧密相连。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作风建设的实践探索,不仅使中国共产党凝聚起了强大的民心,更以“用延安作风打败西安作风”,最终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实施效果。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吃透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握相关纪律处分条规,为查摆问题、集中整治打牢思想政治基础;应坚持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推动作风建设朝着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方向稳步迈进,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优良的作风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奋勇前进,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本文系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22&ZD025),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群团组织建设经验及其当代启示研究》(20CDJ005)的阶段性成果】 【人民法院报】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作风建设的实践探索https://rmfyb.chinacourt.org/content/202504/18/article_971984_1391020623_5996048.html
春风拂古镇,光影映笑颜。为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用影像讴歌新时代发展成就,4月24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组织40多名社区摄影爱好者前往商洛丹凤开展“光影记录新时代·镜头拥抱好春光”主题摄影采风活动。 四月的棣花古镇,柳绿花红莺歌燕舞,处处洋溢着和暖的气息。大家纷纷举起手中的相机和手机,在烂漫春光中用镜头捕捉古镇在新时代下的崭新风貌。青砖黛瓦间绽放的春花、修缮一新的传统民居、游客脸上幸福的笑容,都成为摄影爱好者们重点记录的题材。 采风活动不仅为社区摄影爱好者提供了创作平台,用影像讲述着新时代的发展故事,同时也将满园春色尽收镜中,更让大家通过实地采风,深刻体会到在党的领导下,城乡面貌发生的新变化。参与者们纷纷表示,要用更多优秀摄影作品展现新时代的美好生活,记录伟大祖国的发展成就。 社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用艺术形式讴歌新时代,传播正能量,为社区文化建设注入新活力。(通讯员 金山) 责任编辑:汪瑢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居民摄影采风活动 https://www.sxdaily.com.cn/2025-04/27/content_11154742.html
近日,西北政法大学高级法律研修班2024年年会暨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校友分会成立仪式在学校雁塔校区人权研究院一楼报告厅举行,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出席,副校长孙昊亮主持开幕式。 本次活动分为“校友分会成立仪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高端论坛”和“高级法律研修班2024年年会”三个单元。 范九利表示,学校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为社会输送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校友分会在促进交流合作、助力母校及法治事业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本次活动为参与者搭建了宝贵的学习与交流平台,进一步展示了学校在法治教育领域的深远思考和积极探索,为法律从业者提供了前沿的学术视野和实践指导,有力地促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交流和发展。 学校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处长、校友总会秘书长刘霖杰,党委研工部副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赵彩如分别介绍了校友分会情况和研究生培养情况。开幕式后,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院长陈玺主持校友分会成立仪式,西北政法大学强力教授作主题演讲。 【民生网】西北政法大学校友分会成立仪式举办http://www.msweekly.com/mobile/show.html?id=16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