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2007年1月19日刻录自中央电视台一套)
2007-01-19编者按:作为中央电视台倾力打造的一个精神品牌栏目,《感动中国》已经连续举办四年,它以评选出当年度具有震撼人心、令人感动的人物为主打内容, 过去四年间,《感动中国》节目向全国观众推出了四十多位人物,其中有徐本禹、高耀洁、田世国、丛飞、王顺友等来自民间的杰出人士,有成龙、濮存昕、刘翔、姚明等光彩耀人的明星,也有钟南山、袁隆平、桂希恩、黄伯云这样的睿智学者,每个人物身上都有一种让观众感到心灵震撼的精神力量。《感动中国》因此也被媒体誉为“中国人的年度精神史诗”。 2006年12月1日,中央电视台大型节目《感动中国》2006年度人物评选正式启动,并开始向全国观众征集可入选的感动人物。西北政法大学2003届毕业生张钧、99届毕业生叶向义被推选为感动中国2006候选人。 感动中国2006候选人——张钧 只身追歹徒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2月18日 11:21 来源:CCTV.com 广东湛江王村港边防派出所干部,网吧内为解救群众只身与三名歹徒搏斗,身中100多处伤口,头部被砍六刀,并被霰弹射伤,右手肌腱被砍断,仍只身追赶歹徒几十米。先后被授予 “吴川优秀青年”、“湛江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在全市青年中掀起了向张钧同志学习的热潮。 感动中国2006候选人——王玉松 叶向义 营救遇劫中国船员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2月18日 11:19 来源:CCTV.com 王玉松,叶向义 营救遇劫中国船员的维和消防警官 维和警官王玉松,叶向义,在生活艰苦、工作危险的环境中,以勇敢顽强的精神,圆满完成了驻地警务、警员培训、李肇星外长警卫、警队授勋指挥等联合国维和警队工作任务。成功营救了在利比里亚海域遇劫的7名中国船员。保护了祖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展现了中国消防部队警官的良好形象,为祖国争得了荣誉。得到了联合国,我国外交部、公安部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
2007-01-15■西北政法大學校長賈宇稱,將全力支持推動港澳台法學理論的研究發展。 ■陝西省法學會台港澳法學研究會會長宣炳昭接收研究會的新牌匾。 【本報駐陝西記者熊曉芳西安電】內地首個研究台港澳法學機構─陝西省法學會台港澳法學研究會,日前在西北政法大學正式宣布成立。該研究會旨在促進內地與港澳台地區的法學交流,研究港澳台法律及相關的理論與實踐問題,以推動國家的法治進程。 專家學者組成 會員165人 台港澳法學研究會會長、西北政法大學教授宣炳昭表示,學會目前共有會員165人,主要是來自陝西法學理論界及法律實務界的專家、學者。 研究會將組織成員研究港澳台地區的法律及相關問題,並開展港澳台地區與內地法律的比較研究,包括內地與台港澳地區在文化交流、經貿往來、區際司法協助等方面法律問題和涉港澳台企業的法律保護問題。另外亦會舉辦學術年會,出版《台港澳法學論壇》會刊,編輯《台港澳法學研究通訊》等刊物,以加強信息溝通和交流。 該會亦接受政府和社會各界委託,組織台澳法學專題研究,推動陝西法律理論及實務界,與內地其他省市及台港澳地區法學界,進行學術交流與合作,為投資陝西的涉港澳台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等內容。西北政法大學校長賈宇表示,陝西位處內地港澳台法律研究的領先地位,已有十多年的研究經驗,港澳台法學研究會的成立有助搭建了一個更高的研究平台。 年中辦港回歸10周年研討 為紀念今年香港回歸10周年,陝西台港澳法學研究會將於6月舉辦專題學術研討會,以及關於香港特區基本法問題研究、「一國兩制」理論與實踐問題探討等內容的大型徵文活動。 (以上图片转帖自刑事法学院网站)
2007-01-11(党委宣传部刻录自颁颁罢痴12《法律讲堂》2007-10)
2007-01-11(党委宣传部刻录自颁颁罢痴12《法律讲堂》2007-9)
2007-01-11策划人语 这是“法学院”的第一个年终特刊,我们希望她成为一个开始——一个记录法律教育风云、盘点“法学院”年度大事的开始。 某一个时间点并非有着特殊的意义,只是我们总需要这样一个约定俗成的日子定为一个坐标:回顾历史、展望未来。 2006,你可以这样清晰地发现“法学院”的种种细节:毕业的学生奔赴四面八方,各类研讨会不断召开……和往常一样,她只是不紧不慢地行走。 但谁能说这只是平常的一年?法学人才流动趋快,有些人走、有些人来,它的背后是竞争愈加激烈、目标渐趋高远;法律教育探讨渐入佳境——无论是要不要法律本科的争论抑或是对法律硕士教育的总结,问题都直指中国法律教育最核心:如何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法学院格局更加清晰,西北政法学院一举更名,东(华东政法学院)、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西北政法大学)、北(中国政法大学)四校再加上综合性大学各著名法学院,法律教育的举办体制日趋完善…… 然而,我们终究无法把握这其中每一个跳动的脉搏。于是,在我们的视野中,有了这样五个视角的回眸:人才流动之剧、教育模式之争、举办体制之变、法学大家之悼、法学院史之悟。 这些话题,或是我们的记者曾经报道过,或是为法学院人士共同关注——它真切地记录着我们的365天。 ——申欣旺 本网记者 邱春艳 实习生 肖玲燕 周映萍 人才流动之剧 近几年来,法学人才流动已经成为一个平常而敏感的话题。几乎任何一所大学都将学科建设、人才引进作为重中之重。人才引进使一些法学院的院长喜笑颜开,而人才流失却使另一些法学院的院长有苦难言,可谓“几家欢乐几家愁”。 2006的法学院,又上演了怎样的悲欢离合? 戴玉忠任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自赵秉志“出走人大”以后,有人推测:人大刑法学科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将动摇。 今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函邀请戴玉忠加盟。 此事得到最高检的重视,不久即获得了中共中央组织部的批准。 4月14日,戴玉忠正式就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戴玉忠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现任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国检察年鉴》主编等职。官方媒体对他的评价是:长期从事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 人大校长纪宝成在聘任仪式上说,邀请政界杰出领导人到高校担任职务,有利于学校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大检察官赵虹认为,此举将更加密切法学理论界与检察机关、刑事法律研究与检察实践的联系,推动检察机关实践工作与法学教育相结合,开辟了法学教育与实践结合的新途径。 他还表示,“也欢迎与其他高校开展类似合作”。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是教育部首批建立的刑事法律科学领域唯一的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说,“戴玉忠大检察官就任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将进一步巩固人大法学院刑法学科在国内的领先地位”。 湖南大学法学院04级学生挽留单飞跃院长 2006年10月13日,一封名为“湖南大学法学院学生挽留单飞跃院长”的公开信在“思想的碎片”的法学论坛上发表。 10月初,湖南大学法学院传出“院长单飞跃要走”的消息,震动了法学院学生。 04级学生以“法学院2004级全体学生”的名义写下了挽留信。在纸质打印的挽留信上,签满了不同字体的人名。 “先生有道:‘学院乃教师与学生之联盟’,而今学生羽翼未丰,先生则挂印而去,于心何忍?千年之约,大学之缘,就此绝断,先生重情讲信,岂能无动于衷? 春秋交替,学子已如约南迁,大学之门早已远去,岳麓之门亦已步入,然法律大门,孰予推动?……先生一去,茫然四顾,法学之路漫漫,何来指路之人?” 这就是在湖南大学法学院引起轰动的一封挽留信。在信的末尾,“还请单院长留步”几个字之后,连续排着6个惊叹号。 单飞跃,1991年在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在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1993年任湘潭大学法律系副主任,1996年至1997年任法学院常务副院长,1997年后任院长。2002年7月,从湘潭大学调入湖南大学法学院,2003年11月出任法学院院长。 出任院长后,他迅速启动了所谓的四大战略:法学复兴战略、学科整合战略、人才质量战略、快速发展战略,被认为成绩显著。 2004年,在法学院开学典礼上,单飞跃面对一百多名新面孔发表了充满激情的演讲: “学校会用盛典来祝贺你们,迎接你们!和你们签下千年之约,结下大学之缘!你们正在跨越着三道门槛:大学门、岳麓门、法律门。” 他这次讲的“三重门”令法学院的许多学生难忘。 想挽留这位院长的并非只是04级学生。法学院一位05级学生在网络上发表了对这封信的评论:“同为法学院学生的我读来忍不住好一阵惆怅,同样的在心底无数次挽留这样一位好院长。” 目前在湖南大学法学院的官方网站上,还没有院长变动的正式消息发布。 教育模式之争 “取消法律本科”之争 自《北京晨报》7月18日曝出了“大学校长建议取消管理、法律等本科专业”以后,“取消法律本科”便成为了法学界和教育界一个热门的讨论话题。 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认为,法学专业不应该在本科设置。现在有专门的法律硕士,这就是培养法律实用人才的。而本科层次培养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很难从事相应的工作。专业的法律人才是需要更高层次的知识结构。“法律应该作为大学生的基础课来学习,而不是专门设置一个专业。如果学生希望从事相应的职业,可以有了一定的知识背景后到硕士阶段再学习法律。” 他的观点得到了部分法学教授的支持。 一位法学教授说:“我们现在有应用型的法律硕士教育,有理论型的法学硕士教育,就不应该在本科阶段设置法律专业。可以在大学本科阶段普及法律教育,将法律作为一门必修课”。 另一部分支持者则是因为“法律本科专业毕业生就业不好”赞成取消法律本科专业。 相对于支持者来说,反对取消法律本科专业的声音似乎更高。 人民大学张志铭教授认为,本科法律专业不宜取消但应改进。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刘仁文认为,我国目前总的情况是法学教育供不应求,以律师队伍为例,我国跟法治发达国家相比,比率还很低,还需要大批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简单地取消法律本科不可取。 他主张目前的法学教育进行改革,将法律本科教育定位于通才教育。 正当法学教育界“吵”得不可开交时,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文显的发言结束了这场论争。 他表示,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还没有研究过取消法律本科的问题,更谈不上正在考虑取消。他说:“法学的本科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没有良好本科教育的大学是令人失望的大学;没有良好的本科教育,就没有一个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这对于法学教育来讲尤其重要。” 法律硕士教育10年之争 从来没有一种专业硕士学位像法律硕士一样,10年来持续备受关注和争议。 10年之间,全国法律硕士试点单位从刚开始的6所增加到50所,全国法硕招生人数从1996年的425人增加到2006年的3千多人。10年之间全国累计招收法律硕士3万余人。 记者之前的采访中不只一次听到这样的声音:“在法硕教育的10年历程中,其成就是瞩目的。它成为我国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通道之一,已是不争的事实。” 而许多法律硕士自己却不赞同把法硕学生数量的增加看成是法硕教育的成就。 “招生规模的扩大给更多的考生以深造的机会,但是学校有足够的教育资源来保证日益增多的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吗?社会需要那么多的法律硕士人才吗?” 对于法律硕士的课程设置,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感到困惑:“给本科生上课,我知道应当讲些什么;给法学硕士上课,我也知道应当讲些什么;就是给法律硕士上课,我不知道应当讲些什么。” 备受争议的还有法律硕士的学制、学费和社会认可度。 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苑》杂志对于法律硕士教育现状的一份问卷调查中,在校的法律硕士在被问及对法硕教育的总体感受和评价问题时,只有2.25%的被调查对象感觉很满意,感觉良好的占17%,而感觉一般和不好的却分别占到41.1%和39.7%。对于认为社会可能对法律硕士作出何种评价的问题,67.3%的被调查者选择一般,25%的认为较差,只有7%多一点的认为很好或好。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庆祝法硕10周年的一个论坛上,冯玉军副教授说:10年,不应该只是庆祝的时候,更是反思、总结问题的时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硕士教育的争论仍然是“法律本科”要不要保留的一个延续,她的背景则是法律教育要采取什么模式的问题。 举办体制之变 从今天起,请叫我“西法大”:西北政法学院更名 11月18日,西北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69年前,党中央决定在延安成立陕北公学,全国各地和海外的一大批进步青年奔赴这里。 毛泽东在给陕北公学学员讲课时说:“因为有陕公,中国不会亡!”4年后,在陕北公学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创办了第一所综合大学———延安大学,这就是西北政法学院的前身。 69年后的今天,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历练、见证了我国法制发展进程的西北政法大学,如今站在了新的起点上。 在这里工作了近60年的老教授马朱炎十分高兴,他说:“从陕北公学、延安大学、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西北政法学院,到今天的西北政法大学,我们走过了太多的路程,学校的发展历程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我国法制发展的曲折历程。” 42岁的著名刑法学家贾宇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多年从事法律研究让贾宇在大学管理中也颇有裨益。他把法治精神、人文传统融入到大学管理中去,倡导服务型管理。 在他看来,学院更名为大学,为学校发展赢得了更广阔的空间,能更好地满足西北地区对高层次法学人才的迫切需要。 在学校更名当日,西北政法大学的一名在校生在博客中写下这样一行字:从今天起,请叫我“西法大”。 西北政法大学的更名当然不只是自家的事情。从中国法律教育的举办体制来看,之前的4所政法院校北京、中南、华东、西北中的两家在相继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之后,仅剩下华东与西北两所没有更名。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学院升格为大学的大趋势下,更名肯定意味着在整个法律教育格局中占据更为有利的位置。无疑,西北政法大学的更名,将使得自己更加游刃有余地在法律教育中发挥作用,也将更有利于其成为中国西北地区法律重镇的形成。 法学大家之悼 在最近不到三个月的日子里,三位在各自法学专业领域中的法学大家先后辞世。 先是教师节,一代知识产权大师郑成思去世,接着是宪法学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王叔文教授在11月逝世,几天后,我国国际法先驱学者,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山大学法律系首任系主任端木正在广州辞世。 2006年9月15日清晨,在郑成思的告别仪式上,除了从全国各地赶来的人们,还有从英国、澳大利亚远道而来的人们,他们甚至来不及掸去旅尘,,只为见郑成思遗容最后一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感叹道“郑成思先生的追悼会几乎让法学界、知识产权界的代表聚齐了,开年会都没有来得这么齐。” “9月11日,注定已经成为历史上一个特殊的日子,早晨,接到了对于你逝世的消息……这一天,我们的心、我们的灵魂、我们的意识都随你而去了……我们就像一群迷失方向的孩子。”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60位师生“哭送郑老师”一文,让在场人跟着流泪。 1984年,郑成思即出版了国内第一部知识产权专著《知识产权的若干问题》。 不久又并翻译出版《专利法基础》,这本书被认为是1985年中国第一部《专利法》的基石。 1994年4月,谈判持续了8年之久的《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正式签订。不出半年,郑成思撰写并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解释该协定的著作。这本小册子成为当时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方代表团人手一册的读物。 2004到2006年的三年间,郑成思连续3年被英国《知识产权》杂志评为“世界上最有影响的50位知识产权界人物”之一。 在纪念郑成思教授的专题网站上,一位知识产权学者写到: 郑成思,全体中国人都正在或将要受惠于他的贡献,但多数人却不知道他的名字。大家都认识到没有核心技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就没有中国的国际地位。然而,在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理论中起到启蒙作用的郑成思,人们对他的了解太少太少。 11月24日著名宪法学家王叔文逝世。 王叔文是法学界公认的新中国宪法学理论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被誉为“宪法学的三大支柱学者之一”,担任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律系主任等职,他的系列代表著作《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导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导论》、《论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在法学界广为人知,并成就他宪法学泰斗的地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在给他悼词里写到:“在五十余年的学术生涯中,他(王叔文)淡泊名利,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他的一生见证了新中国宪法学的发展历程。” 11月28日凌晨,端木正教授去世。 端木正生前以简朴闻名,去世后也不愿意打扰别人。 从去世到遗体告别仪式,总共只有38个小时。每位接到通知参加告别仪式的学生都被嘱咐:不送花圈,不写挽联。 一位记者在端木正生前采访时问他,“您的一生,做学问、当教书匠、从事审判事务,哪样最重要?” 端木正毫不犹豫:“教书!” 端木正自50年代回国任教以来,他的户口半个多世纪都没离开过中山大学。即使在最高人民法院任副院长时他也要每年回广州两次,一次是给国际法专业的研究生上课,另一次是主持国际法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答辩。 端木正人生中的最后一张相片是与学生们的合影。 法学院“史”之悟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问世20年 2006年1月,《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修订版正式出版。该卷在《法学》卷第一版的基础上增加了商法、行政诉讼法、社会保障法和环境法四个分支,大幅修订了行政法和国际经济法分支,成为最全的单卷本法学百科全书。 1984年9月,这是在中国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进程中无法抹去的历史坐标———共有200余位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参加编纂、条目共计1073个、字数达236万字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第一版在历尽坎坷之后,正式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 在法学教育恢复时间不久、法学专业的书籍和辞书极其缺乏的当时,这本辞书为当时我国法学教学与科研水平的提高作出了巨大贡献。许多法学院校都将它作为法学老师们必备的教学工具,几乎是人手一册。 在这样一部其它任何法学工具书都无法替代的法学辞书后面,凝聚的是一大批法学专家的心血和汗水。一部法学巨著,一群法学精英,他们之间有着怎样的联系?他们的背后有多少鲜为人知的故事?他们又经历了怎样起伏曲折的命运?今年7月,本报记者经过调查采访后,推出了“转型中国:法学家的身影”系列报道,在法学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些读者来信说,贵报所提供的信息让我们震惊:原来我们的先辈在这样的荆棘丛生中走来。 1980年以后,社会趋于稳定,各项事业也开始按正常的轨道发展。许多法学大家不计个人得失和过去的遭遇,纷纷复出,在各自的领域里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在这二十多年里,《法学》卷有了第一版,又有了修订版。然而就是从第一版到修订版,世事变幻,时光流转,物是人非。曾经为一本辞书而奋战在一起的战友,在同一个时代被不同的命运分隔在了不同的世界里。 当时的27位编委中,如今逝世已经过半,未逝者中还在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者已寥寥无几。 但走向法治的中国不应该忘记他们的名字:张友渔、潘念之、王铁崖、李浩培、韩德培、江平、关怀、高铭暄、沈宗灵、吴家麟、王名扬。 珞珈法科80年 2006年11月4日,武汉,珞珈山。 一群在中国乃至世界有着重要影响的法律人汇集到这里,庆祝母校法科八十华诞,纪念其走过的不平静的80年历史。 1938年初,武汉已被日军三面包围。武汉大学被迫将学校迁往四川乐山。 乐山时期,对于学生和教师无疑都是一段艰苦的回忆。 整个武大就由一座座庙宇组成。学生们只能在庙宇里上课,一抬头就能看见菩萨。 据武大法学院院史记载,“由于生活艰苦,营养不良,学生多面黄肌瘦,因病死亡者每年都有几十人。” 即便在如此艰难的条件下,武大法学院当时还是有不少值得夸耀的成绩。 王铁崖、李浩培曾在这一时期的武大法律系任教,端木正、王名扬、陈安明等曾在这里读书…… 1946年是武大法律系声名远扬的一年。 在由蒋介石选定的派往东京参加国际审判的法官、检察官和顾问3个最重要的人选中,除了法官梅汝王敖曾经担任过武大法律系的教授外(被任命时是复旦大学教授),顾问吴学义当时正是武大法律系教授。 1958年,武大法律系被撤销,武大的法学教育从此中断,而这一断,便是20年。 法律系的教师大多被打成“右派”,被下放、被批斗。 上世纪70年代末,伴随中国社会的巨大转型,武汉大学法律系迅速重建、发展,成为我国“法律重镇”,1986年重建法学院,成为中国综合性大学法学建院第一家。 与其他法学院所面临的高校扩招、教育模式仍处于探索之中等各种问题一样,如今的武汉大学法学院同样面临着这样的挑战,但武大人似乎并没有失去信心。 法学院一位老教授说,“武大法学院教师和学生有学习和思考的自由传统,对法律教育做出与其地位相称的贡献是可能的。” 不只是武汉大学法科80年,今年还是山西大学法科100年,厦门大学法科80年。当一批逐渐有着百年积淀的法学院仍在蓬勃的成长、发展,中国的法律教育、中国的法治进程亦不再只是无源之水———我们拥有自己长达百年的历史、资源和传统,这是我们未来的宝贵财富。
2007-01-06贾宇,汉族,1963年生,青海省贵德县人,法学博士。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专业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和犯罪学。学术兼职有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会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犯罪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等。学术著作有《国际刑法学》、《死刑研究》、《罪与刑的思辨》等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在原属司法部主管的五所政法院校中,唯有西北政法的主要领导没有接受过《茶座》的访谈,这不能不说是《茶座》读者的一个遗憾。2006年11月11日上午,这个遗憾得到了弥补。在西单一所宾馆里,采访者对贾校长进行了专访。鉴于西部开发的背景以及主流声音对西部法学教育和西部法治发展的相对忽视,专访特以西部法学和法治为主题。访谈进行了三小时,时间虽短,但从贾校长言谈中能深刻感受到责任与激情,看到西部开发的美好前景与希望。现将访谈整理如下,以与广大读者共飨。 廖明(以下简称问):首先,感谢您于百忙之中接受《法学家茶座》采访。作为西北政法大学的校长,请先简单介绍一下您所领导的这所大学。 贾宇(以下简称贾):对中国共产党人来说,西北政法不是一所普普通通的大学。她是正宗正源地从1937年中共中央创立的陕北公学和1941年创办的延安大学发展而来的。陕北公学是党创办的第一所干部高等学校,培养了上万名抗日干部。毛泽东主席亲自在陕北公学讲课,豪迈地说,“有了陕公,中国就不会亡”。延安大学是中国共产党人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1949年南迁西安,更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后经西安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阶段,到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并入,成立西安政法学院;1963年定名为西北政法学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1980年后成为司法部主管的全国四所高等政法院校之一(1983年,增加了中南政法学院,成为五所)。2000年,学校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由陕西省主管。 谈到辉煌的历史,谈到对国家建设特别是法治建设发挥过并仍在发挥着的重要作用,西北政法大学的六万多名校友和师生是自信的、也是自豪的。 问:祝贺贵校由原来的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近十年,国内大学或者纷纷合并,或者将学院改名为大学,或者将校名中的地域升级。贵校将校名由学院改为大学,出于何种考虑? 贾:今年11月,教育部批准西北政法由学院更名为大学,对学校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国家教育部对大学和学院的定位是不一样的,对二者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研究生比例、科研工作等都是分层级进行管理和要求的,从学院更名为大学意味着大学的规模和管理都上了更高层次。学院更名为大学要经过教育部的严格审查,不是学校能随意决定的,更名的过程也是学校各方面建设和提高的过程。其次,从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和内部管理体制来说,学院改大学后意味着一系列大的改革和变化。现在的西北政法大学,已经不是一个单科性的法学院校,而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并且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除了法学,我们的哲学、管理、经济、新闻、外语、公安等学院发展都很快,仅新闻学院就拥有价值一千多万元的现代传媒实验教学设备,培养的学生很受社会欢迎。学校更名后将在一个更高的平台上、更大的空间里发展。至于大学合并,则是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我们没有和任何学校合并,还是自己独立办学、保持自己的特色、在自己的基础上发展。 问:作为原属司法部主管的五所政法院校之一,贵校现在是唯一没有博士点的学校,而中国政法、西南政法、华东政法、中南政法都具有了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您认为贵校与他们是否有差距?如有,差距主要在哪里? 贾:这是一个尖锐的问题,也是我心中最沉重的压力。与其他四所政法院校相比,我们在学科建设方面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是复杂的。但学校的主观原因是主要的:一是早期对学科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相应的投入也不足。客观的原因也很现实。首先是评价体系问题。著名的综合性大学,是不是意味着他的法学院就是一流的?一个或者几个名教授,是否就足以说明一个法学院的学生培养能力?一个大学的法科培养过几届本科生、培养过几届硕士生,学生质量如何、都在什么地方服务,是否也应纳入评价这个大学法科水平的指标体系?其次是评审程序问题。现在博士点的评审不是光看你水平够不够,还要看有没有名额。在司法部的时候,每次评审学位办给一个指标,1999年华东和我们报,评估各有高低,华东上了,下来轮也该轮到我们了。结果2000年学校划转到陕西,各省不论大小,每省两个名额,我们要和陕西省属的几十家兄弟院校竞争。主观努力是一回事,客观的合理性是另一回事。我怎么能说我们刑法专业就一定比人家的皮革专业、纺织专业强?当然不是说没有博士点,就没有培养的能力。我们有一批教授,在各自领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调到任何一所有博点的学校都能成为博导。11月18号学校更名庆典大会上,张文显教授代表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指出:西北政法大学的刑法学、法律史学、法理学、国际法学等学科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并完全具备了法学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条件和物质条件。他并指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一致认为,应极早结束西北政法无博点的不合理状况。全国法学界的朋友们对西北政法大学的评价是公道的,帮助是无私的。 问:不可否认,与京沪的高校相比,地方院校,尤其是中西部高校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请以法学院校为例,谈谈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贾:这个问题,我有自己的看法,从竞争国家的资源上来说中西部高校处于劣势,比如说投入的资金少,得到的机会少,但是从培养人才的角度来看,我们不处于劣势。这里有个人才观的问题。整个国家发展必须靠各种层次的学校培养各种人才。有些院校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杰出的人才,他们到了美国和西方,为世界和平和人类发展做了贡献,也为国家争了名。但是,我认为目前国家最迫切需要的,是实实在在能够在每一个地方站好岗,能为国家的和谐发展和安全做出贡献的人。中国最需要的法律人才不是在网络上磨闲牙的,而是像我校的杰出校友、全国模范法官李增亮那样能撑起一个法庭、服务一方人民的。我自己不自卑,西北地区占国家领土的四分之一以上,这么大的地区的发展,人才的培养主要靠的就是西北的大学。西北五省的各级法院院长、检察长,我们西北政法培养了多少?我们在为国家做贡献上没有劣势,在培养人才上也不存在劣势。我希望引起大家关注,不仅仅是我们学校,近几年我国讲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化教育,而扩招任务主要是靠地方高校完成的。我们看问题需要更实在一些。 问:近年来,法学高层次人才纷纷往京沪集中,中西部高校一来难以留住人才,二来难以吸引人才。贵校地处西北,同样面临这个问题。而人才对于高校的发展至关重要,请以法学院校为例,谈谈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贾:高层次人才往京沪聚集,我觉得这与我国教育管理机关化和官本位的现状有关。不管是在过去还是国外,大学不一定都要在政治经济中心。历史上的兰州大学、中山大学都是一流的好大学,都有一流的大学者。现在欧洲很多知名大学就位于小城镇。而今天的中国不是这样。我们常讲大学理念,目前最基本的就是要回归大学本位。就是说大家不该忘了大学是干什么的。大学既不是衙门也不是公司,不能按机关公司管理。人才多流往北京上海,责任不在人才而在教育管理体制。学问是否做得好与城市大小没有关系,京外一定有一流学者,但是我们的评价体系里面,排在前面的学者一定不在京外。我们也能看到,明明一个学者学术水平很高,但由于不在北京,得不到相应的学术评价。很多人到北京上海,不仅仅是为了经济利益和生活待遇,人才最为关注的是施展自己学术的平台。北京有些学校的项目做不完,在京外拿个项目却极其难,实际上京外的机构完成项目的能力不一定比北京差,根子是学术集权化、学术行政化的倾向太厉害。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人才扎堆的现象就不能解决,这也不是靠学校自身就能解决的。令我高兴的是西北政法有一批非常优秀的教授和青年教师,愿意留在西安,认可西北政法这个品牌,在这里工作的舒心,当然学校也要尽可能给他们提供好的条件。作为校长,我的理想就是要把大学办的像学校而不是机关,让每位教师扬眉吐气,学生和教授都有自豪感,感觉体面,有主人公感,有读书研究的积极性,这样我就算成功了。 问:您刚才提到大学理念,能否将您的大学理念展开谈谈? 贾:大学的理念可以在不同层面上讲。一般而言,它说的是大学的价值追求、目标定位。大家公认的大学理念,是讲传授知识—教学,创新知识—科研,再加上服务社会,这么三条。不同的大学有不同的办学理念。结合西北政法的具体情况,我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办学理念: 第一个理念是,教学和科研为中心,教师和学生为主体。在大学里,教学和科研是主战场,教师和学生就是主力军。如果教学和科研的中心地位建立不起来,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承认和尊重,学校存在的必要性都成了问题,学校管理部门和后勤服务部门的重要性就根本无从谈起。 第二个理念是,教学和科研并重,研究生教育和本科生教育并重。我们学校在大学排名和学科建设中吃亏,最主要的就是科研。我们本科教学水平并不差,考研率、考博率不比兄弟院校差。为什么评博点就吃亏,主要是缺乏有份量的科研成果,或者有份量的科研成果量不够。从教学和科研的关系来说,科研上去了,教学才能有保障。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并重,本科生要稳定规模,重点抓质量;研究生除了抓质量外还要抓数量。 第三个理念是,提倡广纳贤才、跨越发展以建设学科,坚持立足现实、打造特色以创新学术,崇尚学术自治、学术自由以培养学者,激励博学笃行、求实创新以优化学风。人才是学科发展的核心。清华法学院发展迅速就是召集了各学科最优秀的人才。跨越式的发展要靠成名成家的学科带头人,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我们是强兵急需强将带。对于学术创新,我们提倡立足现实,打造特色。比如,学术界最近讨论得很热烈的刑事调解制度,很多学者言必称1974年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一起刑事判决,认为它是世界上刑事调解制度的首创。但我发现,陕甘宁边区时期就有相当完善的刑事调解,比加拿大的早得多。当时既有理论、也有制度、还有判例。继承它来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绝对比借鉴加拿大的案例要好。再比如,西北政法有个课题组与浙江省诸暨市政府签订协议研究“枫桥经验”,学者到那里下农村到农家研究当地的法治进程,这种东西出来就是一流的学问。至于培养学者,我所想说的是崇尚学术自治、学术自由。为什么我们现在没有大师级的学者,就是思想里面的禁锢太多。现在大学里行政管理侵蚀学术管理的现象也很严重,应当强调学术自治,例如学报、学术委员会、教师职称评定委员会等学术机构的领导,我都交给德高望重的纯学者来担任,校长不兼任主席。不能让行政权力过多地干涉学术评价,学术问题应该交给学者去做。最后是优化学风。学校读书要蔚然成风,学生不能成天上网,里面非真实的东西太多。可以通过网络了解情况,但做学问还是要认真地学习沉淀下来的纸质资料,经过慎重斟酌的字句。 第四个理念是开放式办学,全方位服务。除了继续立足西北,我们西北政法大学要大力加强与国内外其他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并做好开发校友资源、吸引优秀生源、拓展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促使学校的整体实力和影响力有一个大的提高。 问:在西部开发成为我国重要发展战略的背景下,西部开发可以给包括贵校在内的西部政法院校带来怎样的机遇?包括贵校在内的西部政法院校将在西部开发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贾:开发就是机遇。国家要开发西部,首先要有人才。西部开发的人才谁培养、谁提供?西部大学包括政法院校都义不容辞。包括西北政法在内的西部政法院校原本对西部地区的法治建设就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西部开发后,我们除了提供法律、政经人才外,还要扩大服务的领域,为西部提供更多的公共管理、经济管理、新闻、外语等人才。我们培养人才强调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例如,对于在职法律硕士招生,西北政法有一个创举,是全国第一家外语成绩没有下限的培养单位,只要总分够就可以了。经过多年观察,我们发现对法律硕士过于强调外语的积极意义不大,而且会把一批优秀的人才排除在外。因为法律硕士招收的主要是在实务部门从事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目的是要在基层培养一批骨干。他们已经有了法律实践基础,再经过硕士学习的培养,希望他们回去后能够在实务部门起到骨干作用。他们在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也没有使用外语的机会,因此外语差是必然的。招收他们并不是要他们做研究人才。有些兄弟院校,确定的外语下限为25分、30分,我看毫无意义。我们决定把外语下限取消了,很受欢迎,这对提高西北地区法官、检察官的素质会有好处。当然,这会对学校这方面的排名有影响,我们不在乎。除了培养人才、创新知识,西部政法院校还直接承担着为地方经济、社会和法治建设提供各种服务的职责。我们学校就有很多教授在省、市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以及基层政府承担着专家咨询工作,帮助解决大量的疑难案件,学校里每周都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抱着案卷前来咨询、请教。 问:对于包括贵校、中国政法、西南政法在内的几所政法院校的院系设置,我一直有一个困惑,实际上包括两个问题:一是在设置上过于专业细致,包括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民商法学院,请问出于何种考虑,有无科学性;二是除了法律外,还包括其他专业学院,如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学院等,这是出于建设综合性大学的考虑,或者仅仅是为了扩大招生呢?我个人觉得,就几所政法院校而言,仿照麻省理工学院、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模式,扬长避短,注重专业性也许是一种更好的发展思路。 贾:第一个问题其实是大家一直关注和讨论的问题,即基础和专业的关系。这与对学生知识结构的期望值有关。教育部强调对于本科教育希望是通识性的,研究生以后则往专的方向发展。这个问题要辩证地看。通识教育是基础,任何专业的学生都应该具备基本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法学本科不再分专业,教育部已经统一了。以西北政法为例,我们五个法学院都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设置课程,但在完成教育部规定的十四门法学主干课程的任务后各自有专业方向。我认为原来的几所政法院校培养的法学本科生与其他综合性大学法学本科生的区别应该在专业性上。综合性大学基于多学科的渗透优势对综合人才的培养有好处,几所政法院校有专业的传统,也有专业的力量,也只有这几所院校想分还能分得清楚,综合大学很难做到,我觉得这些已有的优势不能丢了。对此,不是理论上说好就好,实践证明有好处。目前,好多省的不少民事庭法官是从我校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毕业的,不少行政庭法官是从我校行政法学院毕业的,都是业务骨干。我们培养的是实用性人才,在大学就学到很多专业知识,毕业直接可以工作。我们的每个法学院都不比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师资少,学生又术有专攻,对以后竞争会有好处。基础大家都学了,但我们在学好基础的前提之下还有专业方向,这不是更有竞争力吗? 对于第二个问题,我认为一个大学有能力向多学科或综合性发展,对它自身是有好处的,对社会也是有好处的。如果一个大学有能力为社会提供多种人才,这是求之不得的,谁也没有规定一个学校只能发展一个学科。当它一个学科发展到一定程度,又有余力发展其他学科时,当然可以发展。学科的综合性有利于校园文化的形成。理科、文科都有,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就会达到比较好的融合。我国一些非常知名的大学,以前专业性很强,特点明显,现在都在向综合方向发展。有人认为大学的多学科、多元化在全国形成就可以了,我不同意这种观点。对培养具体人才的具体学校来说,校园的学习环境是很重要的,会影响到人才人格的完善。理工学科严谨,人文学科活跃,大学里最好都有。只严谨不活跃的人才是没有创新精神的,只活跃不严谨的人才又怕不能脚踏实地。如果二者能融合,对人才培养是非常有好处的,前提是学校有没有能力。就我校来说,我们发展的都是与法律有密切关系的人文社科方面的专业,我们近期还没有发展理工专业的设想,既没有这个基础,也担心会影响已有学科的发展。与麻省理工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不太好比,他们的教育体制与我国不一样,他们可以自主决定怎么发展。而在我国,大学建设需要听政府安排。你要只搞个理工学院,政府和社会就先把你定成三流。当前,法学院校激增到六百多家,涉及竞争问题,以及政府评价问题。政府也希望大学朝着多学科方向发展,单一学科比较难生存。 问:据我了解,不同院校人才培养的定位有所不同,如人大法学院以培养研究生为主,有的院校则以培养本科生为主;北师大刑科院以培养高层次研究人才为主,有的院校以培养司法实务人才为主。您对此有何看法? 贾:各学校处境不同,国家对你的要求也不同。罗素有句话叫做:参差多态方为幸福。我们也要努力培养管理国家和研究高深学问的人才,但不是重点,我们给自己的定位是培养法律和社会管理实务人才,学生主体是为社会大众服务的,我们的眼光在下面,不在上面。我们重点培养学生为人民服务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问:在国家司法考试实施的第四个年头,有个疑问:通过司考的人数,以东部和大城市为多,西部和小城市很少,但通过司考的人员考虑到待遇和发展空间等,可能更愿意到东部和大城市工作。通过司考是从事司法职业的前提,长此以往,是否会造成西部和小城市司法人员匮乏的局面呢?如何解决这个矛盾? 贾:这是国家要考虑的问题,目前司法部的做法是西部降分。西部有些地方已经没有人办案子了,因为有的基层法院没有一个人有法官资格。从宏观上看,我国这么大,经济文化等差异这么大,采用一刀切的做法是否合理有效是值得考虑的。有一种观点认为国家司法考试要统一,线划出来就不能再动了。但我认为降分也不足以解决问题,降的少了,还是没有人通过;降的多了,司法考试缺乏严肃性。司法考试如何考,需要进一步思考和论证。我认为司法考试不管怎么考都要确保地方有法官,有人认为降分破坏了司法的统一性,我不同意这种观点。还有人说降低了服务质量,是对那个地方的人的不公平,我也不这么认为。大家都要吃海参鲍鱼,那个地方吃不到,你如果为了等着给他提供海参鲍鱼,连馒头也不给他,这才是真正的不公平。中国这么大,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2006年夏天在大连的司法考试协调会上说过,大家不要以为西北不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中心就不重要,一定要意识到西北是国家稳定、统一、安全的中心。不重视这里的问题,国家要出大问题。司法考试的命运也是这样,如果司法考试最后导致西部没有了法官,那么它也该终结了。司法考试是要给国家配法官而不是考高分,思维一定要多元化。降分也好,发不同的证书也好,关键是要解决那个地方的问题,解决不了就是失败的。当然,国家如果有能力,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让在西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司法人员,享受应有的待遇。孔繁森的伟大,不是因为他牺牲在西藏阿里地区,而是因为他能长期工作在阿里。如果我主张,孔繁森在阿里地区拿的工资比在北京、上海的同志高一些,我想不会有人反对吧? 问:最后,祝贺您当选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并被推荐为全国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作为一位在西部成长起来的法学家,想请您谈谈法律人在西部发展,在地方发展和在京沪发展的优劣势比较?并想请您总结一下自己的学术观点和研究心得。 贾:我认为,发展有一个目标的问题,在京沪发展第一个优势是酬金多,第二个是机会多,在北京机关提拔的机会多,京沪当律师办大案的机会多,这些是不能回避的,与个人志趣有关系。但是京沪人才多,生活的压力也非常大。在西安我每天可以多花几个小时读书,而在北京可能都浪费在公路堵车上了。就心态来说,在西部你可以心平气和地研究一个问题,思考一个问题,在一个领域耕耘。在北京机会多、机遇多,对人的刺激也大,而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如果你是一个学者,在西部潜心治学,留于后世的东西,不会比在大城市的少。京沪有京沪的资源,西部也有西部的资源,这事不能拿眼前的得失说,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生活很精彩,得失你心里知道,生活状态如何,事业是否成功,与你自己内心的体验有很大关系。在大城市有很多机会,但是西部也需要人才,如果你能对国家做出贡献,也能得到大家的认可,这就是成就感。看到自己的学生饥渴般的求知欲,当地领导、干部、群众对你真诚的信任和尊重,这时你的成就感也就实现了。我不反对在京沪创业,但在西部发展也有很广阔的天地。 今天我俩主要谈西部法学教育,恐怕没多少机会谈我的研究了。文章、著作是有一些,不能说都有大的价值。简单说来,觉得在这么几个点上还有点学术奉献:第一,较系统地搭建了一种国际刑法学的学科体系;第二,在国内较早地研究死刑问题,并关注我国死刑制度改革十余年,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均发挥了一定作用;第三,对于刑法中的犯罪故意理论提出了系统的新见解,同行专家认可为领先。要说研究体会,一是要立足深厚的理论基础,而是要关注复杂的现实问题。希望有机会再细聊罢。 * 采访者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师,《法学家茶座》执行主编助理。
2007-01-04本报讯 (记者 吕贵民)由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陕西电视台主办的《“忠诚铸平安”——陕西省首届杰出三秦卫士颁奖晚会》,12月9日晚在西安市人民剧院隆重举行。省委副书记董雷,省委副书记杨永茂,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马中平,省委常委、省军区司令员陈时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林涛,省政协副主席石学友,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郭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武警陕西总队总队长贾桂武等1100余人参加了颁奖晚会。 当选我省首届杰出三秦卫士的是: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书田、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滨大队桥南中队副中队长郝晓辉、渭南市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朱江、延安市志丹县人民法院民庭庭长陈波、西安市公安局大型活动与处置突发事件处副处长王炜、宝鸡市麟游县招贤镇司法所所长郭天明、汉中市勉县公安局张家河派出所民警蒋宝生、西安市消防支队特勤二中队战士江永木、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法官李增亮、西安铁路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侦查员张红英等10名政法干警。中国移动陕西公司董事长魏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邓菊梅,陕西日报社社长杜耀峰,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周惠芝,省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梁平,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程红妮,全国治沙英雄、联合国粮农组织杰出农民石光银,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著名作家陈忠实,农村优秀治安中心户长冯平安等为10名杰出三秦卫士颁了奖。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侯瑞霞、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许英、原西安市南大街派出所退休民警梁春芳、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局长张小齐、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北宽坪派出所民警刘治安、陕西省华山监狱离退休人员管理所所长貟东华、陕西省女子劳教所民警刘俊兰、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局长陈静、西安市消防支队一中队中队长薛建伍、宝鸡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李华等其余10名候选人获得首届杰出三秦卫士提名奖。 颁奖晚会前,宋洪武、赵郭海、胡太平和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路志强、郭明,省公安厅厅长王锐,省司法厅厅长周铁焕,省国家安全厅厅长李宗奇等领导在剧院门外组织迎候当选的杰出三秦卫士及提名奖获得者入场。 参加颁奖晚会的领导同志还有省法学会会长杨烈及省级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各市委政法委书记等。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朱军、周涛主持了晚会。晚会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观看了晚会。
2006-12-11电影播放到“马家爵”残忍行凶时同学们都一脸惊恐 本报记者 邓小卫 摄 本报讯(实习记者 张波)昨晚 ,一部由在校大学生自编自导,以大学校园犯罪为题材拍摄的DV电影———《马家爵》,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放映。这是继青岛之后,在西安高校内的首场放映。 昨晚7时许,记者赶到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多功能厅时,大厅已坐满了学生。据组织此次活动的学生会负责人讲,预计有近3000名学生观看。 《马家爵》取材于“马加爵” 晚8时整,《马家爵》的导演、青岛大学在校研究生洪峰,与在场等候观看影片的学生们进行了简短的见面后,电影《马家爵》正式放映。影片从马家爵与宿舍舍友打牌开始讲述,从遭受舍友的侮辱,到马家爵怒杀四个舍友,最终,放走了一个曾经帮助过自己、且从未歧视过自己的老乡结尾。整部影片约60分钟,真实地演绎了马家爵在杀人前后的心理活动。 《马家爵》导演洪峰表示,这部电影以“马加爵事件”为原型,融合了目前高校内的很多现状。2005年8月,利用暑假的时间,他以马加爵的遗书、云南大学学生发表在网上的对于马加爵事件的看法,以及媒体的报道为基础开始创作,今年4月份完成,从创作剧本,到拍摄剪辑总共用了半年的时间,拍摄所用的2万元经费,全部靠打工赚来。影片中的每个人物都是一个符号,演员也是一些在校大学生自愿参与的。 影片反映了高校存在的问题 洪峰说,他希望自己拍摄的这部电影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发人们对生活重新思考。让更多的在校大学生,在看过之后,重新思考自己在学校和宿舍中的位置,重新审视个人的生存价值。 对此,西北政法大学大一学生王康生同学在观看了影片后认为,影片真实地反映了目前大学校园内存在的一些问题。他感觉,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素质还是有问题,不少人都过于自私,不怎么富有同情心,可以说马加爵事件就是歧视埋下了暴力隐患。 据了解,电影《马家爵》共在西安高校放映10场。 来源:华商报
2006-12-05(党委宣传部刻录自陕西卫视2006年12月1日18:30陕西新闻联播) 西安市各大高校近千名学生今天来到陕西历史博物馆参观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大型展览。生动的图片、感人的故事,让学生们接受了一堂生动的党课教育。 在红军强渡乌江的油画前,在红军过雪山草地的电影画面前,来自西北政法大学、西安美术学院等高校的大学生们,被深深打动。展览中上千张珍贵的历史图片,成为大学生缅怀革命先辈,坚定革命理想的生动教材。 在观看革命展览的过程中,许多高校老师也深受感染。他们在一幅幅生动的图片前和学生们一起讨论长征精神。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高霄以及该校学生接受了陕西电视台记者采访。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高霄:在场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我们先辈创下的这个业绩的受益者。所以我们能够做的,就是立足我们眼前,把我们的学业搞好,把我们的事业做好。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他们经历这么多困难都能坚持走完二万五千里,这样我特别的感动,今后在我的人生当中一定坚持这种坚持的精神。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通过这个参观我觉得,到了大学不应该松懈下来,更应该坚持自己的梦想,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奋斗。 (陕西台报道)
2006-12-01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作风建设的实践探索 李伟弟 郑怡琳 1942年至1943年,张闻天(左六)率农村工作调查团进行“晋陕调查”。 资料图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对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提出“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加强作风建设是中国共产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题中之义,更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强保障。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并将其视为队伍建设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本文介绍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开展作风建设的实践探索。 以重视思想教育引领党的作风 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开展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强化作风建设至关重要。正如毛泽东所强调的“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思想掌握一切,思想改变一切”。延安时期,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共产党面临着严峻的革命形势和生存危机。对此,1935年12月,中共中央在瓦窑堡会议上通过了由张闻天起草的《中央对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强调为扩大与巩固共产党而斗争。随后在形势与政策的推动下,党员队伍迅速扩大。据统计,截至1938年底,全国党员人数已达到50多万人。然而,由于党员大部分出身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在思想认识上存留着不同程度的自由主义、利己主义、宗派主义等非无产阶级思想。并且伴随党的发展过程,由作风不正、不实、不严所滋生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贪污腐化等错误倾向也开始显现。面对党内存在的诸多问题,1938年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所作的《论新阶段》的报告中指出,共产党员应在各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毛泽东提出了“普遍地深入地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的任务”,目的在于全党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断提升党员的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会后,中共中央以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改造为主要内容,掀起了全党范围内的学习热潮。1939年2月,中共中央成立中央干部教育部,任命张闻天为部长、李维汉为副部长。同年5月,中央干部教育部召开学习动员大会,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随后,中共中央相继出台《对于干部学习的指示》《对于在职干部教育的指示》《中共中央对于延安干部学校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和指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内容、方式、形式等做出明确规定,为理论学习的有效开展提供了重要保证。在这一时期,大批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教育树立了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克服不良作风筑牢了思想根基。1942年至1945年,中共中央在全党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了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运动即延安整风运动。延安整风运动以反对主观主义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整顿文风为核心内容,通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系统纠正了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等错误倾向,为确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奠定了坚实基础。尤为重要的是,党在此运动中所形成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优良作风更是党在作风建设实践方面凝结的宝贵资源,成为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思想武器。 以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党的作风 以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来强化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中国共产党开展作风建设的有力支撑和重要遵循。延安时期,党内滋生出的诸如特权、腐败等不良作风倾向随着党的管辖区域和政令执行边界的不断拓展,对党的革命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因此,党中央将惩治贪污腐化行为、加强廉政建设作为整饬作风的主要着力点,并通过制定实施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来为其提供保障。如1939年4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在民权主义部分中明确要求“发扬艰苦作风,厉行廉洁政治,肃清贪污腐化”。1941年5月公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进一步规定,要“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1943年2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简政实施纲要》在“厉行节约”章节中,着重强调“坚持廉洁节约作风,严厉反对贪污腐化现象”。在同年5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中,更是明确规定了“积极负责,发扬创造精神”“公正廉洁,奉公守法”等干部准则。上述法律法规涵盖了宪法性规章、政府规定、行为公约等多个层面,不仅从不同角度对惩治贪污腐败、规范干部行为作出规定,更以其法律价值与效力,有力地加强了党的作风建设。除此之外,党中央还制定颁布了专门预防惩治腐败的专门性法律。如1938年8月,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这一条例明确规定了贪污的标准及惩戒力度。次年5月,边区政府又公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其中明确规定“贪污数目在一千元以上者处死刑”;“贪污数目在五百元以上者,处以五年以上之有期徒刑或死刑”;“贪污数目在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者,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之有期徒刑”;“贪污数目在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者,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有期徒刑”;“贪污数目在一百元以下者,处一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或苦役”。同时,对于犯本条例之罪者的惩处执行,也从以前“由地方法庭审判,呈边区高等法院核准后执行之”转变为“由司法机关审理执行”。这一转变使得审判执行流程得到简化,惩治效率得到提升,边区法律在预防和打击贪污腐败行为方面更具有实操性与威慑性。同时,上述法律法规的制定进一步凸显了党中央对惩治贪污工作的高度重视,更有力维护了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和构建边区政府的良好政治生态。 以开展民主监督推进党的作风 开展民主监督是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力工具与关键手段。正如毛泽东所着重强调的:“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延安时期,面对复杂的革命形势与自身发展需求,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民主监督的重要性,通过积极主动开展多种民主监督方式,全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以人民立场推动党的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如《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第十三条规定,“建立便利人民的司法制度,保障人民有检举与告发任何工作人员的罪行之自由”。在《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除了规定人民依法享有的“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权”外,还强调“人民则有用无论何种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利”。1942年2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中规定,“人民利益如受损害时有用任何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1946年4月实施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从根本法的层面也对此内容进行了强调,即“人民有不论用任何方法控告失职的任何公务人员之权”。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构建了全面的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党内和行政监督、参议会监督和检察机关的监督等类型,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多重保障。如在党内和行政监督方面,1938年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对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明确规定在区党委之下设监察委员会,并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能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边区政府通过审计处及行政监督专员公署开展监督工作。在参议会监督方面,1939年,党中央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一届一次会议上着重指出参议会有权监督、弹劾边区各级政府、司法机关的公务人员。1941年颁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以明确的法律条文形式赋予边区参议会具有“监察及弹劾边区各级政府、司法机关之公务人员”的职权,为参议会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其监督行为有法可依。在检察机关监督方面,1939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规定:“高等法院检察处,设检察长及检察员,独立行使其检察职权。”检察机关除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外,在检举政务人员的贪污受贿行为方面具有重要职能。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构建起了一套全方位、多层次、多维度的监督体系,推动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确保了党的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 以深入调查研究转变党的作风 调查研究是中国共产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更是党在转变作风进程中的基础一环。正如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开篇所强调的:“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所处的内外环境极为复杂,党内存在的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作风亟需纠正。对此,中国共产党将调查研究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法。一方面,为保障调查研究工作的有序推进,中国共产党设立专门的调查研究机关。如1941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对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对于实施调查研究的决定》,这两个“决定”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和各根据地高级政府等都必须设立调查研究机关。8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调查研究局,由毛泽东兼任局长、任弼时任副局长。次年3月,中央书记处发出《对于检查调查研究决定执行程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对调查研究的落实情况展开全面、细致的检查,认真评定总结后电告中央。这一系列举措充分体现出党对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视,有效推动了调查研究工作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调查研究工作。如1942年1月至1943年3月,以张闻天为主要代表的延安农村调查团,深入陕北、晋西北开展农村调查研究,并在撰写的《出发归来记》调研报告中总结了调查研究的经验和方法。时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也多次赴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在1941年12月至1943年5月,林伯渠带领调查团前往甘泉、富县、志丹等地进行实地走访。通过调查研究,林伯渠不仅深入了解到边区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而且在群众中广泛征集解决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办法。此外,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中明确规定,陕甘宁政务人员必须要做到“调查研究,深入检查,总结经验”,这使得政务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有据可依、有令可循,切实改善了党的工作方式,赢得了人民的拥护,进一步推动了党的作风建设与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等要求紧密相连。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作风建设的实践探索,不仅使中国共产党凝聚起了强大的民心,更以“用延安作风打败西安作风”,最终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实施效果。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吃透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握相关纪律处分条规,为查摆问题、集中整治打牢思想政治基础;应坚持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推动作风建设朝着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方向稳步迈进,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优良的作风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奋勇前进,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本文系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22&ZD025),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群团组织建设经验及其当代启示研究》(20CDJ005)的阶段性成果】 【人民法院报】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作风建设的实践探索https://rmfyb.chinacourt.org/content/202504/18/article_971984_1391020623_5996048.html
春风拂古镇,光影映笑颜。为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用影像讴歌新时代发展成就,4月24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组织40多名社区摄影爱好者前往商洛丹凤开展“光影记录新时代·镜头拥抱好春光”主题摄影采风活动。 四月的棣花古镇,柳绿花红莺歌燕舞,处处洋溢着和暖的气息。大家纷纷举起手中的相机和手机,在烂漫春光中用镜头捕捉古镇在新时代下的崭新风貌。青砖黛瓦间绽放的春花、修缮一新的传统民居、游客脸上幸福的笑容,都成为摄影爱好者们重点记录的题材。 采风活动不仅为社区摄影爱好者提供了创作平台,用影像讲述着新时代的发展故事,同时也将满园春色尽收镜中,更让大家通过实地采风,深刻体会到在党的领导下,城乡面貌发生的新变化。参与者们纷纷表示,要用更多优秀摄影作品展现新时代的美好生活,记录伟大祖国的发展成就。 社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用艺术形式讴歌新时代,传播正能量,为社区文化建设注入新活力。(通讯员 金山) 责任编辑:汪瑢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居民摄影采风活动 https://www.sxdaily.com.cn/2025-04/27/content_11154742.html
近日,西北政法大学高级法律研修班2024年年会暨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校友分会成立仪式在学校雁塔校区人权研究院一楼报告厅举行,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出席,副校长孙昊亮主持开幕式。 本次活动分为“校友分会成立仪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高端论坛”和“高级法律研修班2024年年会”三个单元。 范九利表示,学校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为社会输送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校友分会在促进交流合作、助力母校及法治事业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本次活动为参与者搭建了宝贵的学习与交流平台,进一步展示了学校在法治教育领域的深远思考和积极探索,为法律从业者提供了前沿的学术视野和实践指导,有力地促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交流和发展。 学校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处长、校友总会秘书长刘霖杰,党委研工部副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赵彩如分别介绍了校友分会情况和研究生培养情况。开幕式后,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院长陈玺主持校友分会成立仪式,西北政法大学强力教授作主题演讲。 【民生网】西北政法大学校友分会成立仪式举办http://www.msweekly.com/mobile/show.html?id=16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