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超群)昨天下午,市政府聘任了7位参事,至此我市现有参事达到44人。市长陈宝根向7位参事一一颁发了聘书,他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广大参事能够主动谏言、敢于谏言,为西安社会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市委常委、副市长李秋实参加了聘任仪式。 昨天收到聘书的7位参事中,除了孙笃信和金烈钧两位是续聘外,其余5位都是新聘参事。他们是:中国工程院院士、西安交大机械学院院长卢秉恒, 西北政法大学外语国语学院教授谢立新、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唐亦功、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导李忠民,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梁锦奎。接过红色的聘书后,参事代表李忠民说,这份工作既是神圣光荣的,也是全新的,他将与所有参事一起,更加注重理论学习,更加注重调查研究,为西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陈宝根说,2008年西安生产总值将突破两千亿元大关,经济总量和增速均创历史新高。西安的经济总量在继2004年突破1000亿元以后,仅用了短短4年时间就迈上了2000亿元的台阶,这说明西安正处于城市价值加速兑现的重要历史阶段。面对金融危机对西安经济带来的影响,广大参事更应该有所作为。如何履职尽责?陈宝根寄语广大参事四句话。一是知事:重视调查研究,充分了解西安的实际情况;二是想事: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调研情况进行加工,提出建设性意见;三是说事:做到主动谏言、敢于谏言,敢于说真话、说直话、说短话;四是忘事:如果某一意见未被采用,不要耿耿于怀,继续发挥参事作用。陈宝根最后希望,广大参事能够在新的一年里,为西安社会经济发展、为市民生活水平提高,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附:谢立新教授介绍 谢立新教授介绍 谢立新,男,1955年2月出生,陕西榆林人,汉族,九三学社会员,中国翻译协会会员。1977年6月毕业于西安外国语大学。1993年至1994年在丹麦皇家教育研究院作访问学者,主攻二语习得理论研究。现为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教授、陕西省翻译理论与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翻译工作者协会理事。长期从事专业英语教学,先后承担过高级英语、英语写作、语音、英语国家概况等课程的主讲。在《外语教学》、《人文杂志》、《西北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近30篇;学术专著《国外语言教学方法论研究》等3部;主编教材《新编法学英语教程》、《大学英语阅读教程》等10余部。1997年获司法部“优秀教师”光荣称号并多次被西北政法大学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教师。2006年获“西北政法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007年获陕西省政府教学成果2等奖;2008年被聘为西安市政府参事。
2009-01-04(党委宣传部刻录自陕西电视台公共政法频道2008年12月11日)
2008-12-1211月22日,西北政法大学举办“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82岁高龄的台湾“司法院”前大法官马汉宝先生,接过了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的聘书。 时下,“国学热”正在兴起,人们重新捡拾儒家传统,期望寻找到中国人身份认同感的今天,马汉宝先生,早已“经半个多世纪的亲身努力,证实了东方传统文化与西方法律文明交融的可能”。 “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56年前,马汉宝(字襄武)教授感于《新约》中的这句话,为自己的书房取名为“思上书屋”。 56年后,这位我国台湾地区“司法院”前大法官、曾执教于西方多个著名学府、学贯中西的法学硕儒,来到西北政法大学,在“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上,面对数百名修习法律的莘莘学子,深情忆及自己的父亲——1912年即任中国第一批法官的马寿华先生。心香一缕,晚近100年来,中国几代法律人之间的传承清晰可见。 以儒家背景深入西方法律文明 马汉宝与他的父亲马寿华,自身就是一个颇有意味的中国特有之文化现象。 马寿华(字木轩,号小静),是第一批受正规西方法律教育训练的中国人。20世纪初,备受列强凌辱、积贫积弱的中国,开始在全国几个地方设立传授西方法律的法政学堂,希望培养具有现代西方法律观的司法人员,以备变法之需。马寿华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17岁时由安徽涡阳老家考入开封的河南法政学堂,1910年毕业后,就任河南开封地方检察厅检察官,次年取得律师资格。 马寿华一生在司法界服务达61年,退休时是我国台湾地区“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而且他还是台湾书画界巨擘,张大千先生的夫人就曾行三跪九拜大礼,拜他为师学画。 马汉宝从小受父亲影响深远。在上世纪30年代,父亲在上海做执业律师,家住在法租界里的英文区,马汉宝从小的玩伴都是外国孩子,他又受过标准的语法训练,所以英文很好。而父亲为了让他受到传统教育,又送他到国学大师王培荪先生办的小学学习“四书”、“五经”。王先生要求极严,“四书”全部读完,并要写“书后”(即读后感),“五经”虽背不完,但重要的篇章都要读。就这样,他受到了传统儒家的严格教育,生命中从此是儒家的底色。 1949年,在复旦大学读法律尚未毕业的马汉宝随父亲到了台湾,在台湾大学续读完法律后留校任教,此后一生成就斐然,培养了大量法界精英。“思上”的含义之一,于马汉宝是“师法乎上及力争上游”,他一生求学、为人莫不如此。在此信念之下,出身传统儒家的他,又学贯中西,在世界各地的大学教法律,为西洋人讲授中国的礼法传统,他也因此在国际法学界盛名卓著,先后受邀至美国华盛顿大学、奥地利维也纳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香港大学等担任教授。 力主中国人“三代同堂” 马汉宝虽受西方法律的严格教育,却终身服膺于孔孟之道,而且一生都身体力行。他和父亲马寿华共同生活半个世纪,“父子恩情逾于寻常”。在父亲去世30年之后,他至今秉承家庭传统,依然是“三代同堂”,和儿孙生活在一起。虽然,他也曾感叹“很不容易”,但还是决心用自己的行动来践行儒家伦常。他还曾有过想法,建议兴建“国民住宅”,优先配售给“三代同堂者”,没想到后来新加坡还真采取了这种办法,用免税和低价租屋等方式,在全国提倡“三代同堂”的家庭模式。 1982年,马汉宝经蒋经国提名、“监察院”同意,“递补”第四届“司法院”大法官,从此开始了大法官生涯,到1994年第五届任满为止,共参与解释“宪法”与法令30多件。在12年的大法官生涯中,正值台湾社会解除戒严到民主化的时代,他秉持的基本信念是:为了满足台湾转型社会对于基本权利保障实现的高度期待,他愿意通过大法官解释来带动法治的进步。 有论者认为:“马汉宝与他的父亲,以超过半个世纪的亲身生活体验,验证了重视伦常的传统法律文化与偏重权利义务的西方法律文化融合的可能。” 11月22日,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的“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开幕式上,马汉宝向学校赠送了父亲马寿华先生的两幅字画。在展开父亲墨竹卷轴的一刻,他提醒在座的法科学生——这些未来的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们:“我父亲一生都希望自己的画能有助于世道人心。他想告诉人们,做人要恬淡一些,(在追逐名利上)不要太积极。”这幅墨竹图的题款是“清风高节”。 “我信仰的 我都努力去做” 记者:您今天寄语说希望法科的学子们能恬淡一些,这和现在人们强调竞争仿佛不同。 马汉宝:说到这里,又会说起我父亲。我父亲不像别人把艺术书画只作为自己的消遣。他希望用书画影响他人。他最喜欢画竹子。因为竹子虚心、劲节,往上长。竹子会随着风弯曲,但不会折,“清风高节”也就是比喻说人要如同清风般正直,做人节守要高。所以在中国的传统中,竹是比拟君子的。父亲许多书画题款都是鼓励人做正人君子,平时他最喜欢题的也都是白居易、陆放翁的诗词。 父亲虽然自己做官做得也很高,但他总劝人不要太热衷官场。他做过“行政法院”的院长,也做过“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委员长,这个委员会是对那些没有犯法、但有失“官箴”的公务人员予以惩戒的。他字木轩,过去人们尊称他为马木老,都说马木老的这个字画,挂在家里,那种宁静之气确实是不一样的。 记者:您后来接受的是偏重个人权利义务的西方法律熏陶,但一生中与恪守传统的父亲相处50多年,践行的却是儒家传统。您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马汉宝:说到这一点,其实我是相当有成就感的。但还是不容易。在学问、做人方面一句话就是“重言行”。怕你说的是一套、做一套。必须言行一致。我觉得欣慰的是,我信仰的东西我都努力去做。所以我的学生和我都很好,他们也常常说,我能在学问之外、做人方面对他们有所帮助。我也很欣慰。我们父子也都是这样的。 当然我也很幸运,虽然我从小在上海的租界,过的是一种国际化的生活,对西方的那一套很熟悉。但我又受过传统训练,很知道我们中国自己的东西。 记者:二者之间有没有冲突?听说您的父亲一生都穿长衫,家庭如何沟通呢? 马汉宝:我是尽量来做的。我在国外很多的学校教书,我对外国学生也讲,他们也觉得很有意思。在传统的中国,其实礼法一直是不分的,也就是传统的法律与道德不分。我一生都希望把中国的法律和道德中真正有价值、穿越时空的东西给外国人讲。“伦理”这个词用英语讲是humanrelationship,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虽然我们每个人都是个人,都是有人权的,但别忘了,你不能断开与他人的关系,这种关系就是伦常。 说起来也是非常有趣的。我的妻子自幼是在欧洲受教育,懂英、德、法文,但和我结婚时还不会说中文,就要面临三代同堂。当时很多人怀疑我们的家庭能否沟通,可没关系,因为有我做桥梁,一家人其乐融融,每天在一起吃饭,一生相处都很好。而我们呢,说来你们都不相信,结婚50年没吵过架的。 记者:您深受传统儒家的影响,但怎么又是基督徒? 马汉宝:是的,我和妹妹是最早开始加入老教会圣公会的。然后我影响了父母,当初在确定这个信仰时,因为基督教不让祭祖,我和父亲都是儒家传统,不能不祭祖的。但后来我厘清了这个问题,祖先是人,活着是人,死了也是人,祭祖如果是追思,是没错的。要注意的是,他不是神,是人,基督教最重要的是只有一个神。 我对父亲说,孔老夫子都会说“不知生,焉知死”,他没有谈到灵魂,也没有谈到死后,有很多的地方会说到“天”,其实就是“神”的意思。我想,信仰会帮助我们度过此生现世,增加我们的力量,因为人是软弱的,没有我们所想的那么强大。人因“信”而平安喜乐,有何不好呢?所以后来我们的家庭因共同的信仰而更加和谐。我内人从小是在德国的基督教家庭生活,但后来和我结婚后才信。我们一生彼此相助,做什么都在一起,一直都很好。 记者:现在台湾的传统文化如何? 马汉宝:台湾的传统文化没断,但还是受了一些影响。我的学生们许多都在大学教书,他们告诉我现在的学生不好教了,所谓的尊师重道也没有了。对此,我是很反对的。到现在,我的外国学生都不敢叫我的名字,我让他们叫我“professor马”。其实这也是伦常。我和妻子都有一个爱好,收集各国的成语,结果发现世界各国的成语里讲的道理都是一样的。人们都想“liveabetterlife”,生活好一点,但恬淡一些也不失为一个好的生活啊。又比如贪污,如今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应对这些问题,其实我们中国过去的一些伦常教育都是有价值的。
2008-12-11华商报2008年12月6日讯(记者 宁军)“我不承认故意杀人,好好的谁会杀了母亲?”一方是“被告人”声嘶力竭的辩解,一方是“公诉人”义正辞严的指控,昨晚,围绕着一起安乐死案件,西北政法大学的大一学生们用自己的知识和睿智进行了一场观点针锋相对的模拟审判。 昨晚在西北政法大学南校区模拟法庭进行的一场模拟庭审中,有四五百名学生旁听,“公诉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在法理、情理间展开激烈辩论。虽然只是大学校园内一场模拟庭审,但从“书记员”宣读开庭规则到“法警”带“被告人”入庭,以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到“证人”作证……每个程序,学生们都很投入地扮演各自的角色。
2008-12-06昨天(23日)下午,2008年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在西安闭幕。在两天的会期中,来自大陆和台湾的40余位国际私法界权威学者共聚一堂,就两岸国际私法交流现状、两岸司法协助中的非常突出的“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问题以及两岸直航面临的若干法律问题等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记者从主办单位西北政法大学了解到,本届两岸国际私法研讨会已经是第四届,台湾方面嘉宾阵容强大,由台湾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前“大法官”、台大法律研究所马汉宝教授带队。马汉宝教授在22日上午的开幕致辞时特别提到,“希望两岸国际私法学界进一步加强交流,共同推进国际私法的发展。” 在随后的专题研讨中,两岸法学专家们则从“两岸国际私法立法与司法实践”角度广泛讨论了两岸交流中存在的各种涉及法律的问题。武汉大学博导何其生教授对大陆《对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进行了评析,与台湾嘉宾探讨了两岸司法协助中非常突出的送达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朱子勤则紧扣“陈江会”新达成的《海峡两岸空运协议》,做了两岸直航将会面临的法律问题的报告。另外,马汉宝教授还向本届研讨会主办方西北政法大学赠送了其父马寿华(台湾书画名家)先生的珍贵书画作品。
2008-11-28本报记者 江雪 在陈水扁贪腐案中,司法机关能否真正独立办案?陈水扁被抓是台湾民主逐步成熟的表现吗?在一个民主还没有完全成熟的社会,司法怎样摆脱行政的驯化?“政治献金”和贪污款如何区别?马英九会立法限制“总统”权力吗? 11月22日到23日,“2008年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这个旨在增进两岸交流、促进两岸国际私法研究的研讨会,今年已举办到了第四届。除了来自大陆法学界的专家学者,本次研讨会吸引了来自台湾的15名法律专家参加,他们中有台湾法律学界资深的学者,还有台湾的法官。适值陈水扁贪腐案“爆发”,台湾法律学家们的观点也自然备受关注。 如一场亘古未有的大戏,伴随着陈水扁贪腐案的“引爆”及进展,台湾,正上演着一出民主与法治的“悲喜剧”。无论有人如何批评台湾民主的脆弱以及种种乱象,这次,是台湾民众第一次把卸任的地区“最高领导人”送进了囚笼。这是台湾政党轮替以来民主逐步成熟的表现吗?审判陈水扁,台湾司法能否真正压倒行政的权威、展示人们对法治真正独立的期许?近日,借“2008年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的机会,本报记者采访了来自台湾的部分法学专家,倾听他们的声音,并期由此增进对台湾地区社会法治、民主状况的了解。 卸任“总统”被抓体现了司法威信 也给了台湾一次“秀民主”的机会 记者:此次陈水扁被抓,台湾司法的声望在民众中是不是有所提升?会有一次公开透明的审判等着他吗? 马汉宝:的确是这样。在台湾也是第一次,卸任的“总统”犯了罪被抓了起来,也算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过去当然也有贪污,但他这次是太明显了。审判应该是公开的,但如今有一些证据还不能公开。 记者:有人认为,陈水扁能在卸任后被收押是台湾民主的一个进步,是这样吗? 马汉宝:应该是的。民主离不开法治,民主首先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卸任的“总统”犯罪,能被抓起来,严格按照法律办,还是很不容易的。司法的威信也体现出来了。当然媒体也起到很大的作用。现在他在里边洗热水澡,也会有人批评呢。 陈荣传:这次陈水扁案至少给了台湾一个机会,真正“秀”一把民主。把他推上“总统”位置的这个民主制度,原来也会把他送进囚笼。 记者:台湾有位叫李子春的检察官,他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检察官,却敢在陈水扁任期内给其发传票。在陈水扁案中,检察官能做到独立办案吗?制度能保障这种独立吗? 陈荣传:对我来说,台湾的司法始终是值得期待的。我想存在的问题倒不是司法是否独立,而是在独立的架构里,法官、检察官能否受到合理的制约。因为如果司法独立没有问题,接下来就是“擅权”的问题。法律人在台湾的这种氛围和教育中,会不会有英雄主义,使司法受到个人主义的影响?我反倒是担忧这个。 法官素质高待遇好 但如果犯错一切都玩完 记者:台湾的“大法官会议”是一个什么样的制度? 刘铁铮:台湾最高司法机关为“司法院”,“司法院”系统内有“大法官”、“最高法院”,以及所属的“高等法院”与“地方法院”、“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其中“大法官会议”是负责解释“宪法”并统一解释法律与命令的。“大法官会议”其实有“宪法法院”的含义,做的是“违宪审查”的工作。大法官并不直接审理民刑事案件,但如果有人认为判决适用的法律“违宪”,就可以要求“大法官会议”作出解释。 记者:大法官是完全独立地审查法律或命令是否“违宪”吗? 刘铁铮:应该是独立的。大法官的认定过程是很严格的,要“总统”提名、“监察院”同意,当然在解释的过程中,大法官们会见仁见智,最后是以多数意见作出解释。现在收到的申请是比过去多了,因为议员可以申请,政府机关也可以申请,但现在申请最多的来源是人民。每年接受的申请会有近千件,但一年受理的可能也就30多起。 记者:法官是很荣耀的职业吗? 刘铁铮:是的。因为要得到法官的资格非常难。法官都是大学毕业,素质要求很高,另外也都是终身制,要做到65岁,愿意退休才退休,而且待遇也很好,是公务员中最高的。检察官参照法官,也因为能独立,得到大家尊敬,所以法官都很敬业。这次来参加会议的3名法官,都取得了博士学位。在台湾,至少有一半法官有硕士学位。当然少数害群之马也有,但监督的体制也比较完善。如果一旦判刑确定,他们所有的待遇保障就都没有了。 记者:那么,人或者制度哪个更重要?在陈水扁案中呢? 刘铁铮:其实都重要。在法官的养成阶段,就要告诉他法官的品德要求,如果稍微有一点错,一切待遇保障都没有了。的确,过去很多人对司法体系不是很信任,也有一些作奸犯科的逃掉了。很多人怀疑有人“放水”。其实,任何一个社会都会有这样的,但经过十多年下来,现在的法官会有使命感。舆论监督的力量也很大,可以报道任何事情,所以他们都很小心了。 记者:那么,司法的独立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刘铁铮:是啊。这是十多年慢慢养成的一个结果。如今司法的预算都是独立的,“监察院”也不能增减。因为有制度上的保障和舆论监督,法官和检察官都不敢、也不需要去作奸犯科。而且因为言论自由,媒体关注得更多,虽然媒体有时也会冤枉人,但还是起到很大的作用。 “冲撞”不合理的制度 法律人力量越来越强大 记者:在1987年台湾“解除戒严”的前后,台湾社会也有一个历史的转型期,当时法律人是如何做的? 刘铁铮:在这样的一个时期,法律人当然应该主持公道,社会有不公平的事情,他们应该挺身而出。对政府有滥权的地方,他们也应该来辩护,并使得司法公平、快速地审判。这是社会进步必须要做的事情。当时在台湾,也有很多的社会团体为弱势者讲话、为环保讲话的。 陈荣传:在这样的转型过程中,法律人开始持续地冲撞一些不合理的制度。念法律的人也开始出头,作为政治的精英来讲话。而台湾在日本占领的时期,人们都认为念法律没有用,那个时候都去学医了。到后来,在“解除戒严”前就开始了,念法律的人会去冲撞制度,因为念法律的人有权利意识,要保护自己,要为弱势者说话,后来力量就越来越强大。 记者:台湾的法官、检察官选拔是个什么样的制度?法律教育呢? 陈荣传:在台湾,法律还是人文学科中最热门的。读法律的都是青年中的精英,台湾大学、政治大学、台北大学的法律系被认为是最重要的,每年共有大约600人毕业。而全台湾每年会有大约100人考取司法官。在律师考试中,录取名额是参考人员的8%,以今年为例,有6000多人考试,录取了494人。这个考试还是很公平的,比如我也是“考试院”的典试委员会的委员,我会很公正地去做,不会和学生打招呼,是我出题什么的。 我们做法学老师的,也会时时问学生,当初你们为什么会学法律?只要他们心里有一些民主的种子、法治的种子,社会就能更好地进步。 “扁案”表明了政治并不能驯化司法 记者:在台湾,“总统”礼遇有哪些?陈水扁会不会因为被判刑失去“礼遇”? 陈荣传:根据台湾相关的条例,“卸任总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礼遇:包括再任有给(有薪水)公职;犯内乱、外患、贪污罪经判刑确定的;失去“国籍”;移居国外定居。所以,如果陈水扁被判罪确定,肯定会失去相关礼遇:受邀参加“国家”大典,按月得到新台币25万元礼遇金;得到每年大约新台币800万元的处理事务人员、司机、办公人员费用(逐年递减至500万元);保健医疗;安全护卫8到12人(必要时还可以加派)等。 记者:对陈水扁最长的羁押期限是4个月,如果4个月结束,而案子还未审理完,会如何? 陈荣传:台湾在早先时候,检察官就能决定羁押一个人,但后来有人提请“大法官会议”解释,认为这是“违宪”的,于是第392号大法官解释令改为“羁押一个人必须由检察官提请法官来决定”。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陈水扁案在侦查中最长的羁押期限是4个月,真正审理的时间会更长,但即使解除羁押,他还会受到一定的人身限制。 记者:陈水扁会因绝食而被交保 (类似于取保候审)吗? 陈荣传:如果会的话,那人人都可能会这样做的。现在看来不大可能。 记者:政治一直试图驯化司法,此次,政治会压倒司法吗?陈水扁一直试图把案子朝政治事件、政治迫害上引,能实现吗? 陈荣传:应该不会的。对我来说,这是一种信赖的感觉。正是因为这些年来,司法的独立渐渐不再是问题,才有更多的年轻人愿意去加入司法的队伍,并形成了良性的互动,司法能吸引更多的精英去加入。如果司法不独立,年轻人也就不会“玩”了。而没有年轻人,台湾的司法就会少了一大块。 民主机制应该能防止权力被滥用 记者:台湾有“政治献金”一说,此次吴淑珍也辩称所谓贪污款是政治献金,请问二者有何不同? 陈荣传:台湾过去对“政治献金”没有太多限制,现在已经有了。因为选举会花钱,所以选举也可以接受捐款,以“选总统”为例,现在的限制是如果个人捐给候选人,最多只能捐10万,如果捐赠给政党,最多可捐30万。如果是公司捐,给候选人最多能捐100万元,对政党最多捐300万元。 政治献金当然和贪污不一样,因为贪污的是公款,“政治献金”基本上还是私款,但可以做政治上的解读。如果以在政策上“放水”做条件,而做出捐款约定,这肯定是有问题的。陈水扁案中,如果那些钱的确是选举没有用完的,那还可以说是“靠选举赚钱”,但如果把公款比如“国务机要费”、或者“外交费”纳入个人腰包,那就只能是贪污了。 记者:有人议论说陈水扁“出事”,有一个原因是“总统”权力的架构有问题,马英九会不会就限制“总统”权力等方面做出一些努力,以防范此类事情的发生? 陈荣传:这个没法去预测。但我觉得,其实民主机制应该是能防止这些问题发生的。所以我们会再三地说权力不能被滥用、权力不能傲慢,可陈水扁忘了。陈水扁对所有的政治人物都是一个最大的警示。陈水扁能在卸任后被揪出来,其实也是因为有这个民主的机制。至于说限制,毕竟他此前的职务是选民一票一票选出来的,选的时候你要承担多么大的期待!就像这次马英九当选,也是承担着人民太多的期待,这是不能忽视的。所以陈水扁的问题应该还是人的问题,不是机制的问题。
2008-11-28海峡两岸法学专家聚西安 探讨两岸交往涉及的民商事法律问题 本报讯(记者 江雪) 两岸直航面临什么样的法律问题?涉外婚姻如何适用法律?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在国际私法领域的发展如何?中国何时能出现一部统一的国际私法法典?昨日,来自海峡两岸的50多位法学专家齐聚西北政法大学,热烈地探讨两岸相互交往之间涉及的民商事法律问题。 国际私法主要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对外进行民商事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在经济全球化、两岸走向统一的历史进程中发挥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此次“海峡两岸国际司法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就为两岸法律学界的交流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此次会议邀请了15名来自台湾的法律学者参加,其中著名法学家马汉宝教授是我国台湾地区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台湾地区前大法官,也是传承源远流长的法律学人,他的父亲马寿华先生于1911年就开始担任中国第一批法官之职。在昨日的大会上,马汉宝教授作了题为“台湾地区国际私法的研究现状与展望”的专题发言。 中国国际司法现代化的进程使得我们急需一部统一的国际私法法典。如何产生中国第一部国际私法法典?昨日的研讨会上,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武汉大学副校长黄进教授以及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翰教授,都分别回顾了改革开放30年来大陆国际私法的发展,并呼吁尽早开展国际私法法典的制定工作。
2008-11-23从2007年中央的“一号文件”,还有刚结束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都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了一个重要议题。在陕西,就有这样一位心系农民专业合作社、把法律援助送到田间地头的博士后律师廉高波。 廉高波1994年从延安大学政教系毕业后考入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攻读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后分配至建行深圳分行工作,但勇于打破现状的性格使他辞去令人羡慕的工作,进入了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在开展律师业务的同时又考入西北大学经管院,师从著名的经济学家邹东涛教授、叶祥松教授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也正是在此期间,他接受了两位博导及当年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韩松教授的建议,将对农村经济组织的研究作为博士论文的方向。 也正是从那时起,从未接触过“三农”问题的廉高波对农村、农民、农业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完成了博士论文《中国农村经济组织、模式、变迁与创新》取得博士学位后,廉高波回到了母校西北政法大学工作,但好学的他并不满足,2006年又进入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开始了博士后阶段的继续研究,在这里他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自己进一步的研究目标。两年多来,他调研过30余家合作社,已建立长期对口联系和援助指导的专业合作社有延安宝塔区小张沟养猪专业合作社、延川县永涛红枣加工专业合作社、靖边县大草原洋芋专业合作社、靖边县东坑镇兴农农民洋芋专业合作社、横山县田园蔬菜专业合作社等十余个专业合作社。 延安甘谷驿镇小张沟村是一个养猪专业村,2007年8月,江苏昆山大唐村与小张沟结成了帮扶对子,两个村庄签署协议约定为支持小张沟村扩大养猪产业,大唐村对口扶助小张沟村3年。截至目前大唐村已提供援助资金100万元,帮助小张沟村建成300头养殖规模的养猪场一座。廉高波多次前往小张沟村,与村里发展养猪产业的带头人、村支部书记张瑞祥共同探讨并指导如何成立小张沟养猪专业合作社。廉高波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小张沟村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就几个处理方案详细向有关人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2008年10月,廉高波再次前往小张沟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大唐村的建议,提出村委会应将捐赠资产租赁给合作社的建议获得了村委会干部与合作社发起人的一致认可,自此很好地解决了一直困扰小张沟村和区镇领导的难题。
2008-11-132008年10月27日,两岸银行法学术研讨会及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讨会年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楼学术报告厅举行。来自台湾的著名学者和内地的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金融金融主管机关、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机构、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律师及北京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和研究生共120余位参加了会议。 两岸银行法学术研讨会现场 此次学术研讨会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和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主办。主办方确定了中国银行法制30年的回顾与展望、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与商业银行风险的评估及法律应对、中央银行调控与稳定金融的法律问题、商业银行创新法律问题、商业银行并购法律问题、网络银行业务法律问题、银行业监管法律问题、银行业纠纷解决机制问题等八个方面的研讨内容。 会议开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强力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郭捷教授致开幕词。台湾政治大学的赖源河教授代表来自台湾的刘连煜教授、王志诚教授致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王松敏、陕西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雷宝生、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潘俊星、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法规处处长杨秉龙、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朱维宁处长等先后在开幕式上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词。开幕式结束后,与会代表集体合影留念。 会议分为主题报告和专题讨论两个阶段。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强力教授和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刘连煜教授做了主题演讲。强力教授在其题为“回顾与思考——中国银行法制30年”的主题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的30年,我国银行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建立了一整套符合市场规律的先进的、现代化的银行法体系;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为核心的三级结构;涉及了宏观金融调控、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利益等诸多领域。展望未来,我国银行法制应该尽快完善我国的立法指导思想、健全我国银行法制体系、加强金融法律规范的操作性、协调我国现行的金融基本法律法规、借鉴国外银行立法内容和技术。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刘连煜教授以“台湾银行法草案修正趋势之研究”为题,报告了台湾银行法草案修正的最新动态。 专题讨论阶段,台湾中正大学法学院王志诚教授作了“台湾银行业关系人交易之监控”;西北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傅瑜副主任作了“商业银行破产重整法律问题探析”;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张学安教授作了“美国金融危机中的国际金融法律问题”;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张国伟副教授作了“试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潘俊星座了“金融仲裁的几点思考”的专题报告,多位学者做了点评,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互动。 此次会议共计受到论文80余篇,研讨观点明确、阐述充分,点评精彩、到位,气氛热烈、活跃,是一次成功的学术研讨会。 部分媒体报道链接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11/06/content_10319161.htm http://news.sohu.com/20081104/n260437501.shtml http://news./a/20081104/003246_1.htm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81105/11045470555.shtml http://gov.people.com.cn/GB/48377/8281926.html
2008-11-13本报讯(记者 司文)经省司法厅批准,以对司法鉴定人进行教育培训为主要职责的机构——陕西省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近日在西北政法大学揭牌成立。 这是目前西北五省区唯一的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将依托西北政法大学重点学科,培养司法鉴定专业人才,提高我省司法鉴定人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 省司法厅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规划,建立陕西省鉴定人后续教育长效机制,把陕西省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设立在为我国法学界、政法界和其他领域培养了大批法学人才的西北政法大学,标志着陕西省司法鉴定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有了更加科学的载体和稳固的平台。
2008-11-03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作风建设的实践探索 李伟弟 郑怡琳 1942年至1943年,张闻天(左六)率农村工作调查团进行“晋陕调查”。 资料图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对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提出“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加强作风建设是中国共产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题中之义,更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强保障。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并将其视为队伍建设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本文介绍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开展作风建设的实践探索。 以重视思想教育引领党的作风 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开展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强化作风建设至关重要。正如毛泽东所强调的“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思想掌握一切,思想改变一切”。延安时期,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共产党面临着严峻的革命形势和生存危机。对此,1935年12月,中共中央在瓦窑堡会议上通过了由张闻天起草的《中央对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强调为扩大与巩固共产党而斗争。随后在形势与政策的推动下,党员队伍迅速扩大。据统计,截至1938年底,全国党员人数已达到50多万人。然而,由于党员大部分出身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在思想认识上存留着不同程度的自由主义、利己主义、宗派主义等非无产阶级思想。并且伴随党的发展过程,由作风不正、不实、不严所滋生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贪污腐化等错误倾向也开始显现。面对党内存在的诸多问题,1938年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所作的《论新阶段》的报告中指出,共产党员应在各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毛泽东提出了“普遍地深入地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的任务”,目的在于全党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断提升党员的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会后,中共中央以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改造为主要内容,掀起了全党范围内的学习热潮。1939年2月,中共中央成立中央干部教育部,任命张闻天为部长、李维汉为副部长。同年5月,中央干部教育部召开学习动员大会,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随后,中共中央相继出台《对于干部学习的指示》《对于在职干部教育的指示》《中共中央对于延安干部学校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和指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内容、方式、形式等做出明确规定,为理论学习的有效开展提供了重要保证。在这一时期,大批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教育树立了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克服不良作风筑牢了思想根基。1942年至1945年,中共中央在全党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了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运动即延安整风运动。延安整风运动以反对主观主义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整顿文风为核心内容,通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系统纠正了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等错误倾向,为确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奠定了坚实基础。尤为重要的是,党在此运动中所形成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优良作风更是党在作风建设实践方面凝结的宝贵资源,成为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思想武器。 以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党的作风 以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来强化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中国共产党开展作风建设的有力支撑和重要遵循。延安时期,党内滋生出的诸如特权、腐败等不良作风倾向随着党的管辖区域和政令执行边界的不断拓展,对党的革命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因此,党中央将惩治贪污腐化行为、加强廉政建设作为整饬作风的主要着力点,并通过制定实施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来为其提供保障。如1939年4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在民权主义部分中明确要求“发扬艰苦作风,厉行廉洁政治,肃清贪污腐化”。1941年5月公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进一步规定,要“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1943年2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简政实施纲要》在“厉行节约”章节中,着重强调“坚持廉洁节约作风,严厉反对贪污腐化现象”。在同年5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中,更是明确规定了“积极负责,发扬创造精神”“公正廉洁,奉公守法”等干部准则。上述法律法规涵盖了宪法性规章、政府规定、行为公约等多个层面,不仅从不同角度对惩治贪污腐败、规范干部行为作出规定,更以其法律价值与效力,有力地加强了党的作风建设。除此之外,党中央还制定颁布了专门预防惩治腐败的专门性法律。如1938年8月,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这一条例明确规定了贪污的标准及惩戒力度。次年5月,边区政府又公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其中明确规定“贪污数目在一千元以上者处死刑”;“贪污数目在五百元以上者,处以五年以上之有期徒刑或死刑”;“贪污数目在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者,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之有期徒刑”;“贪污数目在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者,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有期徒刑”;“贪污数目在一百元以下者,处一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或苦役”。同时,对于犯本条例之罪者的惩处执行,也从以前“由地方法庭审判,呈边区高等法院核准后执行之”转变为“由司法机关审理执行”。这一转变使得审判执行流程得到简化,惩治效率得到提升,边区法律在预防和打击贪污腐败行为方面更具有实操性与威慑性。同时,上述法律法规的制定进一步凸显了党中央对惩治贪污工作的高度重视,更有力维护了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和构建边区政府的良好政治生态。 以开展民主监督推进党的作风 开展民主监督是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力工具与关键手段。正如毛泽东所着重强调的:“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延安时期,面对复杂的革命形势与自身发展需求,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民主监督的重要性,通过积极主动开展多种民主监督方式,全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以人民立场推动党的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如《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第十三条规定,“建立便利人民的司法制度,保障人民有检举与告发任何工作人员的罪行之自由”。在《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除了规定人民依法享有的“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权”外,还强调“人民则有用无论何种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利”。1942年2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中规定,“人民利益如受损害时有用任何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1946年4月实施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从根本法的层面也对此内容进行了强调,即“人民有不论用任何方法控告失职的任何公务人员之权”。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构建了全面的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党内和行政监督、参议会监督和检察机关的监督等类型,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多重保障。如在党内和行政监督方面,1938年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对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明确规定在区党委之下设监察委员会,并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能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边区政府通过审计处及行政监督专员公署开展监督工作。在参议会监督方面,1939年,党中央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一届一次会议上着重指出参议会有权监督、弹劾边区各级政府、司法机关的公务人员。1941年颁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以明确的法律条文形式赋予边区参议会具有“监察及弹劾边区各级政府、司法机关之公务人员”的职权,为参议会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其监督行为有法可依。在检察机关监督方面,1939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规定:“高等法院检察处,设检察长及检察员,独立行使其检察职权。”检察机关除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外,在检举政务人员的贪污受贿行为方面具有重要职能。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构建起了一套全方位、多层次、多维度的监督体系,推动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确保了党的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 以深入调查研究转变党的作风 调查研究是中国共产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更是党在转变作风进程中的基础一环。正如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开篇所强调的:“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所处的内外环境极为复杂,党内存在的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作风亟需纠正。对此,中国共产党将调查研究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法。一方面,为保障调查研究工作的有序推进,中国共产党设立专门的调查研究机关。如1941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对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对于实施调查研究的决定》,这两个“决定”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和各根据地高级政府等都必须设立调查研究机关。8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调查研究局,由毛泽东兼任局长、任弼时任副局长。次年3月,中央书记处发出《对于检查调查研究决定执行程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对调查研究的落实情况展开全面、细致的检查,认真评定总结后电告中央。这一系列举措充分体现出党对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视,有效推动了调查研究工作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调查研究工作。如1942年1月至1943年3月,以张闻天为主要代表的延安农村调查团,深入陕北、晋西北开展农村调查研究,并在撰写的《出发归来记》调研报告中总结了调查研究的经验和方法。时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也多次赴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在1941年12月至1943年5月,林伯渠带领调查团前往甘泉、富县、志丹等地进行实地走访。通过调查研究,林伯渠不仅深入了解到边区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而且在群众中广泛征集解决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办法。此外,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中明确规定,陕甘宁政务人员必须要做到“调查研究,深入检查,总结经验”,这使得政务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有据可依、有令可循,切实改善了党的工作方式,赢得了人民的拥护,进一步推动了党的作风建设与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等要求紧密相连。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作风建设的实践探索,不仅使中国共产党凝聚起了强大的民心,更以“用延安作风打败西安作风”,最终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实施效果。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吃透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握相关纪律处分条规,为查摆问题、集中整治打牢思想政治基础;应坚持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推动作风建设朝着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方向稳步迈进,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优良的作风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奋勇前进,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本文系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22&ZD025),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群团组织建设经验及其当代启示研究》(20CDJ005)的阶段性成果】 【人民法院报】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作风建设的实践探索https://rmfyb.chinacourt.org/content/202504/18/article_971984_1391020623_5996048.html
春风拂古镇,光影映笑颜。为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用影像讴歌新时代发展成就,4月24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组织40多名社区摄影爱好者前往商洛丹凤开展“光影记录新时代·镜头拥抱好春光”主题摄影采风活动。 四月的棣花古镇,柳绿花红莺歌燕舞,处处洋溢着和暖的气息。大家纷纷举起手中的相机和手机,在烂漫春光中用镜头捕捉古镇在新时代下的崭新风貌。青砖黛瓦间绽放的春花、修缮一新的传统民居、游客脸上幸福的笑容,都成为摄影爱好者们重点记录的题材。 采风活动不仅为社区摄影爱好者提供了创作平台,用影像讲述着新时代的发展故事,同时也将满园春色尽收镜中,更让大家通过实地采风,深刻体会到在党的领导下,城乡面貌发生的新变化。参与者们纷纷表示,要用更多优秀摄影作品展现新时代的美好生活,记录伟大祖国的发展成就。 社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用艺术形式讴歌新时代,传播正能量,为社区文化建设注入新活力。(通讯员 金山) 责任编辑:汪瑢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居民摄影采风活动 https://www.sxdaily.com.cn/2025-04/27/content_11154742.html
近日,西北政法大学高级法律研修班2024年年会暨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校友分会成立仪式在学校雁塔校区人权研究院一楼报告厅举行,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出席,副校长孙昊亮主持开幕式。 本次活动分为“校友分会成立仪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高端论坛”和“高级法律研修班2024年年会”三个单元。 范九利表示,学校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为社会输送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校友分会在促进交流合作、助力母校及法治事业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本次活动为参与者搭建了宝贵的学习与交流平台,进一步展示了学校在法治教育领域的深远思考和积极探索,为法律从业者提供了前沿的学术视野和实践指导,有力地促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交流和发展。 学校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处长、校友总会秘书长刘霖杰,党委研工部副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赵彩如分别介绍了校友分会情况和研究生培养情况。开幕式后,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院长陈玺主持校友分会成立仪式,西北政法大学强力教授作主题演讲。 【民生网】西北政法大学校友分会成立仪式举办http://www.msweekly.com/mobile/show.html?id=165906